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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60週年:現代文明火種撒遍高原

時間:2011-06-23 08: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5月22日,西藏近千名各族民眾在拉薩市布達拉宮腳下龍王潭公園參加大型演唱會,喜迎西藏和平解放60週年。中新社發 史元豐 攝

  “正是因為和平解放,我們才成為真正掌握自己命運的主人。”在西藏和平解放60週年之際,生在西藏、長在高原的次仁扎堆這般感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命運的變遷。

  回眸歷史,20世紀四五十年代的民族解放運動在世界範圍內風起雲湧之際,地處雪域高原的西藏卻依然被禁錮在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佔人口不足5%的三大領主(貴族、寺廟、舊地方政府)幾乎佔有全部的生産資料,而佔人口95%的農奴和奴隸一無所有,既無政治權利,更無人權可談。

  1951年5月23日,中央政府和原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簽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宣告西藏和平解放,打開了西藏邁向現代文明的第一扇門。

  廢除封建農奴制是百萬農奴的迫切願望。史書記載,西藏人民為擺脫封建農奴制的殘酷統治,採取請願、逃亡、抗租抗差和武裝反抗等形式,進行了不斷的鬥爭。1951年西藏實現和平解放時,考慮到西藏曆史和現實的特殊情況,“十七條協議”肯定了改革西藏社會制度的必要性,並對改革採取了十分慎重的態度。然而,西藏上層統治集團中的一些人根本反對改革,鼓吹“長期不改,永遠不改”,試圖維護既得利益,並與外國反華勢力相勾結,組織一系列武裝叛亂和分裂活動,並於1959年3月悍然發動武裝叛亂。

  西藏經過平息達賴集團武裝叛亂、實行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成立,西藏開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廣大翻身農奴和奴隸成為西藏的主人和自己命運的主人,西藏人民從此享有了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務的權利。當年,西藏約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農奴和奴隸為主的鄉人民政權。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時,301名出席大會的代表中,包括藏族在內的少數民族代表佔到80%以上。隨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民眾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建立並不斷完善,民主政治建設成就輝煌。

  官方數據顯示,目前,在西藏自治區3.4萬多名各級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佔94%以上。在全國人大代表中,西藏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為藏族,門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西藏自治區歷任人大常委會主任和政府主席都由藏族公民擔任。西藏各級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佔94.4%;縣、鄉兩級主要領導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佔86%以上。1965年以來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共制定了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279件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規性質的決議、決定。

  西藏和平解放60週年之際,重新審視60年的崢嶸歲月,正如官方所説,“取得的成績來之不易,積累的經驗彌足珍貴,創造的精神財富影響深遠”。由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撰寫的文章稱,西藏的和平解放,在西藏各族人民心中播下了光明和希望的種子。60年滄桑巨變,形成了一個基本事實:西藏的變遷,撥正了西藏的航向,改變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命運,徹底摧毀了比歐洲中世紀還要黑暗、殘酷、野蠻、落後的封建農奴制度,把現代文明的火種撒遍西藏高原,為人類社會的進步做出了巨大貢獻。

  西藏自治區主席白瑪赤林19日在北京舉行的發佈會上説,作為西藏曆史變遷的親歷者,他見證了西藏由貧窮、封閉、落後到文明進步、發展繁榮的歷史性跨越。

  “經歷過寒冬的人,最知道太陽的溫暖。”這句在高原上廣為流傳的話,道出了人們對於歷史的回憶和對美好生活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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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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