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中間插播廣告早已受詬病,上一句還是臺詞下一句就接上了廣告詞,插播的時間還不短,觀眾往往在惱怒的同時也記住了廣告産品。這樣的商業效果促使商家甘願一擲千金犯眾怒,電視臺在利益驅使下,也敢逐漸地加長廣告時間來試探觀眾底線。
日前,已經有消息透露廣電總局將要求明年全國所有電視臺(包括央視在內)全天播出的電視劇中取消插播廣告。這本該是讓觀眾們歡喜的好消息,然而在這相關規定尚未正式出臺,各種對策已經探頭了。不讓劇中插播,那就乾脆植入劇中,讓你想摘都摘不乾淨,將廣告移到片頭片尾都算是笨辦法了。還有網友説那可以乾脆把劇集變短,比如50分鐘一集縮短為30分鐘一集,那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兩集之間播廣告了。
現在可以出規定不能插播廣告,但是以後是不是還要發文禁止另一種廣告形式?事實上,廣告永遠有其存在的價值,關鍵是怎麼播。既然這樣,相關規定是不是考慮得更全面一些,而不是做這種“補丁式”的圍堵政策。大禹治水尚且講究疏勝於堵,能不能給廣告開一條明渠,讓它在規則裏順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