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砍殺學生者擾亂法庭半小時 願意承擔三成責任

時間:2010-04-09 09:50   來源:京華時報

4月8日,犯罪嫌疑人鄭民生在法庭上受審。新華社記者張國俊攝

  8日11時59分,經過4個小時的審理,南平市中院當庭宣判,“323”惡性殺人案被告人鄭民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判決後,鄭民生表示要上訴。

  法庭上,鄭民生多次情緒失控,稱自己的殺人行為是“被迫害”導致的,幾度導致庭審陷入僵局。鄭民生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對鄭的犯罪事實證據無異議,並對受害者的親屬、南平市人民致歉。

  ■庭審

  群眾雨中聚集等候宣判

  昨天7時許,南平下起小雨,氣溫降低,該案死傷學童親屬由專車接到南平市中院。進入法庭的親屬多是男性,一名親屬説,“一些死者母親不願再面對這個場面。”

  7時55分,包括審判人員、公訴人員、辯方律師、學生家長、旁聽證人、媒體記者等近百人出現在法庭上。此前,南平市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援公訴,法院指定辯護人為鄭民生辯護。

  8時,鄭民生被民警押到被告席上,案件正式開審。同時,上百群眾圍在法院門口,在雨中等待宣判。

  持異議擾亂法庭半小時

  在法官要求下,鄭民生開始自我介紹,“我叫鄭民生,我是南平人”。

  隨後,南平市檢察院代表宣讀起訴書,鄭民生一直歪著頭聽。起訴書稱鄭民生“因屢次戀愛受挫,又與同事、家人關係不和,遂悲觀厭世,進而産生行兇殺人惡念”。鄭民生立刻叫喊道,“我有異議,對起訴書中的起因和過程非常有異議”。

  公訴人開始提問後,鄭民生拒絕回答,並一再表示要先問起因再問過程。否則“這種描述就先入為主,有失公正”。在法官嚴詞勸説下,他乾脆説“凡是詢問後面的事情(作案過程)我全都選擇沉默”。

  此後,鄭民生又多次擾亂法庭審判程式。當檢方念起訴書和質證時,鄭民生開始自説自話。這個過程持續了將近半個小時。

  願意承擔三成責任

  在4小時的庭審中,鄭民生毫無悔意,沒有向死傷者親屬表示歉意。鄭民生説,“案件還沒搞清楚,沒有他們迫害就沒有小孩被殺,希望把整個過程查清楚,追究葉某家屬的責任。”

  “我願意承擔責任”,鄭民生在法庭上説。但當審判長問其如何承擔責任時,鄭民生説,“真正的原因是姓葉的導致的,他們應該承擔70%,我承擔30%”。鄭民生的説法引起死傷者親屬不滿。

  在最後一次自述發言時,鄭民生説:“其實我很想普普通通生活,辭職後去賣點花生、瓜子。我是一個本分的人,也想做本分的事情。如果沒有葉某家的迫害一事,我不會走到那一步。”

  一名死者親屬在庭審後説:“他的話語間沒有愧疚感,甚至覺得殺人是很簡單的事。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他認為這次殺人和他無關。”

  ■口供

  我知道捅什麼地方最致命

  在庭審舉證階段,起訴人念了一份鄭民生在偵查階段的口供,令人不寒而慄。

  口供稱:這幾天,我一直在想怎樣去殺人,最後決定去實驗小學。3月23日6時20分左右,我拿了一把尖刀離開家,左手抓住刀柄,刀刃藏在左手的外套裏。從家裏打摩的到學校附近超市,因為學校門口還沒有學生,就去旁邊的體育場看別人打羽毛球,又到操場上裝著跑步。7時20分,我走到學校門口,站在學生旁邊。當學校的鐘顯示7時26分時,我決定動手殺人。

  我猶豫了幾秒鐘,心想再不殺人,校門開了學生就散了。我扔掉外套,剛好身邊有一名女生走過(死者陳佳慧),我左手摟住她,用刀很用力地抹她脖子。後來學生四處亂跑,發現沒法抹脖子,就用刀捅。我是學醫的,知道用刀捅人的什麼部位最致命。我都是用刀捅學生心臟部位。我要抓緊時間多殺幾個,我都是一刀下去,就抓下一個。有人過來制止,我就扔下刀在附近石墩上坐下。

  鄭民生殺人之殘忍和熟練,超出人的想像。檢驗報告顯示,在兇器上既有被害學生的血跡,也有鄭民生的血跡。那是鄭民生殺人用力過猛,虎口被割傷流的血。檢驗報告還顯示,他當時不屬於醉酒和吸毒狀態。

  庭審期間,法院還公佈了鄭民生作案時的錄影截圖,看到孩子被殺的截圖時,學生親屬無不相擁痛哭。

  自稱被迫害才去殺人

  在法庭上,鄭民生説,他殺人是“被迫”的,“都和一個女人有關”。

  鄭民生説,他與衛生站附近店舖房東的女兒葉某認識10年,但並沒有實質性接觸,“可是葉某到處説我常給她發短信、打電話,且非我不嫁,反反覆復的。葉某有精神問題,他們家覺得沒面子,於是就決定污衊我在長沙殺人,”並要在3月23日動手抓他。鄭民生甚至稱葉某家屬與警察當他面數錢交易企圖陷害他。所以他要製造轟動事件,將那些要陷害他的人曝光出來。

  但公訴方提供的證詞顯示,鄭民生與葉某“沒有戀愛關係,是鄭民生一廂情願給對方打電話”。在鄭民生提出的5名戀人中,只有一名和他是男女朋友。

  同時,鄭民生同事和親人的證詞顯示,鄭民生與同事、親人的關係並不融洽。“他性格內向,總覺得別人要害他,喜歡誤會同事”“不喜歡講話,經常和家人吵架,不喜歡家裏人管他”。

  ■回放

  3月23日7時20分,南平實驗小學門口,鄭民生連砍13名小學生,其中8人死亡,5人受傷,受傷學生多為胸部刀刺傷,全部因失血過多而休克。目前,4人已轉入普通病房,1名還在ICU病房治療,但已脫離生命危險。

  南平市政府已向每個遇害學生家庭發放“社會救助、人文關懷”費26.25萬元。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南平市教育局給每戶慰問金合計12000元。

  ■判決

  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昨天11時59分,經過4小時的審理,合議庭合議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鄭民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鄭民生“生性多疑,自卑而不自信”,因屢次戀愛受挫,又與同事、家人關係不和,遂悲觀厭世,持利刀瘋狂地朝無辜的13名小學生的頸部、胸腹部等人體要害部位猛割、猛捅,致8人死亡,5人重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被告人供認不諱,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對於鄭民生提出的“葉某家屬迫害”一事,“均無證據支援,不予採納”。法院同時對該案刑事附帶民事部分進行審理作出判決,判決鄭民生賠償13名死傷者親屬各種款項 330多萬元,每個死亡孩子家庭獲賠40萬到41萬,傷者家庭獲賠1萬到3萬元。不過鄭民生表示,自己沒有一件值錢的東西。

  一審宣判後,鄭民生在被帶離法庭前高聲問道“我可以上訴嗎?我要上訴”。

  ■法律難題

  民事賠償或成空判

  儘管鄭民生當庭表示,他應該支付賠償,但“沒有任何財産”。 民事賠償部分則取決於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死刑犯有無財産或者被執行死刑後是否有遺産,如果有遺産可以向繼承人追償繼承的那部分。而以鄭民生的現實經濟狀況,或許民事賠償將無處追討,330萬賠償將無法真正落實,不少受害者親屬對此憂心忡忡。

  受害人家長陳先生説,目前南平市已向蒙難的8位學生家庭每戶發放社會救助金26萬多元,此外對受害學生盡力治療,然而受害孩子康復等費用仍是一筆天文數字。

  家長欲追究學校責任

  受害人周禹笑的父親説,這件事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何硬要規定7時30分才能進校,讓數百孩子在校門口等待。學校要是早開門一分鐘,也許就不會發生這些事了。但學校到現在從未承認過自己的應負的責任。

  學校認定學生是在校外受傷,則保險公司免予賠償。“難道學校門口的操場也是學校的範圍和財産?”歐陽宇豪是在校外被捅了一刀後,跑到校內的門衛處求救,在那裏被再刺一刀,“這算校內還是校外?學校不能逃避問題”。

  受害學生家長已初步打算另聘律師,追究南平實驗小學的連帶民事責任,要求履行民事賠償。

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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