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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外交部就日本不提交飛行申請以及防空識別區等答問

  時間:2013-11-29 14:32    來源:外交部網站     
 
 

  2013年11月28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主持例行記者會。

  秦剛首先發佈消息:

  應外交部長王毅邀請,約旦哈希姆王國外交與僑務大臣納賽爾朱達一行將於12月1日至3日對中國進行訪問。

  問:中澳雙方對東海防空識別區的不同看法是否會影響即將啟動的中澳自貿協定談判?

  答:中國和澳大利亞都是亞太地區的重要國家,兩國的共同利益非常廣泛。加強兩國合作不僅有利於兩國和兩國人民,也有利於本地區的和平與繁榮。

  雙方目前就雙邊自貿區談判保持著溝通。我們希望澳方能為雙方合作、為兩國關係健康順利發展多做有利的事情、多創造有利條件。

  問:關於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航空業界還有一些疑惑,例如自上海飛往東京的飛機原先就向中方提交飛行申請,那麼現在是否要提交另外的申請?中方對不配合的飛機會作出什麼懲罰?

  答:你提的問題我已經反覆回答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識別區航空器識別規則公告》,飛越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航空器應向中方通報飛行計劃。我們希望有關各方包括航空公司積極配合,共同維護飛行安全。具體問題請你向中國民航部門了解。據我了解,到目前已有許多國家和地區的航空公司按要求向中國民航部門通報了飛行計劃。從《公告》頒布實施以來,大家都可以看到,相關空域的航班飛行是安全正常的,特別是民用航空的飛行,沒有受到任何影響。我們也多次説了,外國航空公司航班在東海防空識別區空域的正常飛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問:日本政府要求其兩家主要航空公司不向中方提交飛行申請,這是否意味著這些航空公司的飛機有被中方擊落的風險?中方能否保證它們不被擊落?

  答:我想重申,中方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不是針對正常國際客運航班的。我們希望有關國家航空公司積極配合,使飛行更有秩序、更安全。

  問:中國是否會在中印之間劃設類似的防空識別區?

  答:我想澄清一下防空識別區的概念。防空識別區是指瀕海國家在其領空之外劃設的空域範圍。所以你説的這個問題是不成立的。

  問:我想確認,你是否是説民航飛機飛越東海防空識別區不需要向中國軍方提供飛行計劃?

  答:我想再次強調,東海防空識別區不是針對在該空域正常飛行的民航客機。我們也頒布了有關公告,有明確規定,希望航空公司積極配合。

  問:對於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日美防長進行了通話並表示不認可中國的防空識別區,還將繼續在該空域開展警戒和監視活動。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關於東海防空識別區,我們已經多次闡明瞭立場。日方和美方對此説三道四,毫無道理。我們已分別向日方和美方提出了嚴正交涉,予以駁回。我們要求日方和美方認真地反省自身,立即糾正錯誤,停止對中方的無理指責,停止製造摩擦,停止有損地區穩定的言行。

  問: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27日在美國與美副國務卿伯恩斯會晤,談及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的有關問題,中韓國防部也開展了副部級戰略對話。那麼中日之間將如何就該問題進行溝通?中方是考慮派官員赴日本還是邀請日本官員來華就此進行對話?

  答:劉振民副部長同伯恩斯副國務卿的會談以及中韓第三次國防戰略對話都是事先安排好的。中美、中韓雙方分別就共同關心的議題廣泛、深入地交換意見。中方當然也重申了在有關問題上的立場和主張。在防空識別區的問題上,我們已多次向日闡明立場。中日之間溝通對話的渠道不是沒有,問題在於日方應拿出誠意,為雙方之間的對話溝通、有效管控和解決分歧創造條件,為兩國關係改善發展作出實實在在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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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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