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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6日國新辦就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工作舉行新聞發佈會

  時間:2013-04-27 14:02    來源:中國網     
 
 

  郭衛民: 

  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今天的發佈會。近年來非法集資問題備受關注,為了幫助大家了解國家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的有關情況,今天我們請來了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的負責人杜金富先生出席發佈會,請他向大家介紹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們的提問。出席發佈會的還有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苗有水先生,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劉文璽先生。下面先請杜金富先生作介紹。

  2013-04-26 09:44:11

  杜金富: 

  女士們、先生們:

  各位媒體朋友,上午好!

  感謝各位來參加今天的新聞發佈會。這次發佈會的主要內容是介紹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工作情況,同時全面啟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下面我簡要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建立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各成員單位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非法集資形勢仍不容樂觀。一是案件高發頻發。二是涉及面廣,非法集資案件涉及全國大部分地市,涉及農業、林業、房地産、教育、商品流通等行業領域,現在正蔓延至科技環保、股權投資等領域。參與集資者既有在職人員,也有離退休人員;既有家境富裕人群,也有弱勢群體。三是形式多樣,手段隱蔽。非法集資常用的手段有: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以虛假宣傳造勢、請名人代言等。此外,一些地區的民間借貸、高利貸極易引發非法集資。四是社會危害嚴重。非法集資是典型的涉眾型經濟犯罪,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利益,干擾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已經成為激化矛盾、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嚴重問題。

  2013-04-26 10:00:18

  杜金富: 

  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複雜、艱巨的工作任務,要標本兼治。一方面要靠嚴厲打擊,另一方面要加強防範,強化日常監測預警,特別是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實現關口前移、打早打小。要通過宣傳教育,使社會公眾形成“理性投資、風險自擔”的理念,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逐步消除非法集資滋生的土壤。

  2013-04-26 10:04:42

  杜金富: 

  為此,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將於今年5月在全國集中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主要是宣傳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普及相關金融知識,通過以案釋法,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風險性及社會危害性,引導廣大群眾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將面向公眾、面向基層,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移動通訊等媒體開展宣傳;還將重點在城市社區、農村集鎮、車站碼頭等地設立諮詢點、出動宣傳車,進行宣傳。相信通過這次集中宣傳,各地相互借鑒,相互促進,宣傳月活動一定能取得良好效果,帶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工作向縱深發展。

  最後,我還是要強調一下: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願意回答大家提出的有關問題。

  2013-04-26 10:06:21

  郭衛民: 

  下面請記者朋友們進行提問,提問時請報下你所代表的新聞機構。

  2013-04-26 10:07:16

  中央電視臺記者: 

  請問當前非法集資持續高發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2013-04-26 10:08:38

  杜金富: 

  關於非法集資持續高發的原因,不同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如果在座的諸位看過近幾年來我們打擊非法集資的案例,你們從你們的角度也可以分析歸納出非法集資高發的原因。記者同志們有自己獨特的分析視角,你們能夠分析得更深刻,可能找出深層次的原因。我從工作層面就三個方面進行分析,一是經濟環境,二是從參與集資者的角度,三是從法制監管的角度分析。

  從經濟環境來分析,隨著經濟的增長和國民財富的增加,居民手中的閒置資金越來越多,保值增值投資的需求越來越多,記者可以從不同角度都能了解到。同時,現在市場給我們提供的投資工具比較有限,比如銀行的存款,購買債券、股票、外匯,自辦經濟實體,投資者要在收益性、風險性和流動性之間進行選擇,不同的投資者可能選擇的偏好不一樣,其中有一部分偏好于高收益的投資者,可能就會把資金投向於高收益的民間借貸,甚至是非法集資。

  2013-04-26 10:09:29

  杜金富: 

  從參與集資者的角度來分析,許多參與集資者缺乏相應的經濟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識,不能區分合法和非法的界限,心存僥倖,發財心切,犯罪分子打出高回報的幌子,編出天上掉餡兒餅的神話,引群眾上當受騙。

  從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角度分析,防範預警和打擊非法集資的法律機制建設還需完善。民間借貸的法律規範還不夠完善,我們的一些融資項目從立項到廣告宣傳,到資金的籌集,各個環節怎麼能夠做到透明、嚴格監管,還需我們做很多工作。非法集資如何做到早發現、早打擊,還需要在機制上不斷完善。非法集資千變萬化,終究還是圍繞著利益來轉,因此要避免上當受騙,關鍵是拒絕高利率誘惑,遠離非法集資。謝謝。

  2013-04-26 10:13:45

  法制晚報記者: 

  最近有媒體報道,個別銀行員工私售理財産品,涉嫌非法集資,請問您如何看,如何規避這個風險?

  2013-04-26 10:15:40

  杜金富: 

  銀行銷售的理財産品,我們制度規定的大體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銀行自己設計的理財産品,另一方面是銷售第三方的理財産品,比如代銷保險和基金産品。剛才記者提出私售理財産品,這個是沒有經過銀行總行批准的,銀行工作人員利用了工作場所,有的不是利用工作場所,是利用自己的身份銷售這種理財産品。我們其中也發現有很多私售的理財産品是銀行被辭退的人員,他在社會上仍然打著我是銀行工作人員的旗號去銷售所謂的理財産品。這種行為不僅僅給廣大群眾造成了損失,也損害了銀行的聲譽。

  我們發現這種情況後,銀監會高度重視,于去年12月份下發了風險的排查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對本行銷售的第三方理財産品業務流程進行全面的風險排查。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內部控制,對銷售第三方的理財産品要建立統一的審批制度和流程,同時也要加強對員工職業操守的教育,防範風險。在此,我也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在購買理財産品時一定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首先要認清所購産品的發行機構,是銀行的還是第三方的。銷售的産品是不是有合同,有銀行蓋章,然後你要仔細地閱讀合同中相關的條款和資訊披露的內容,最後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需求購買適合自己的理財産品。最明顯的是,可以看看購買的理財産品,銀行有沒有這方面的公開宣傳,看看你辦的這個理財産品是不是在這個銀行辦的,如果是在這個銀行辦的,然後你再細細地讀理財産品的合同。謝謝。

  2013-04-26 10:16:43

  北京電視臺記者: 

  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活動都呈現哪些特點?

  2013-04-26 10:21:23

  劉文璽: 

  我來回答您的問題。近年來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呈多發態勢,全國公安機關近幾年,年平均立案2000多起,總體上講,非法集資活動有六個特點:一是涉案金額在增大。非法集資案件的數量一般佔同期經濟犯罪總量的5%以下,但是它的涉案金額往往佔到經濟犯罪涉案金額總量的10%以上,高的時候要達到16%。二是地域相對集中。雖然全國絕大部分地區都發生過非法集資犯罪案件,但相對集中在一些重點省市,比如2012年全國立案數排名前十的省份,它的案件總量佔全國77%,佔比是非常高的。三是涉及的領域較廣。非法集資正在從傳統的,比如房地産、礦産資源、農業、林業領域向投資理財、私募股權,包括一些理財産品等一些新型領域轉變。空間也在從實體向網路逐步發展。四是跨區域案件增多。犯罪分子為逃避打擊,往往是甲地註冊,然後在乙地等多地實施非法集資行為,所以現在的非法集資案件不少不僅是跨區(縣),而且跨省、跨市,有的非法集資大案,一個案件可能就涉及到十幾個省份。五是合法形式做掩護。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是註冊一個正規的公司和企業,然後再編造一些事實,通過虛假註冊,製造有實力的假像,再通過開發項目、投資理財的形式,許諾一些高額的回報來從事非法集資的活動,所以發現難一些,它的欺騙性也比較強。六是職業化的趨勢有所顯現。我們辦案中發現一些企業和個人專門從事資金的低吸高放業務,也就是大家平常聽到的做所謂的資金掮客從中獲取中間的利益。有的案件中非法集資的代理人,他的非法獲利能夠達到10%,甚至是30%,還有的是一個人代理幾家公司的非法集資活動,應該説對非法集資活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非法集資的危害是非常嚴重的,不僅損害了群眾的利益,破壞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同時也影響了社會的誠信和和諧穩定。同時還容易滋生一些其他的犯罪活動。比如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綁架等等案件。

  2013-04-26 10:21:56

  劉文璽: 

  2011年11月到2012年2月,全國開展整治非法集資專項行動期間,全國公安機關就立了刑事案件43起,抓獲了110多名犯罪嫌疑人,所以對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必須要依法嚴厲打擊。謝謝。

  2013-04-26 10:27:21

  中國日報記者: 

  有兩個問題,第一,公眾對處置非法集資的部際聯席會議並不是很了解,請介紹一下該部際聯席會議成立的背景,以及相關的工作機制。第二,請問劉局長,結合非法集資犯罪目前呈現的新的特點,接下來公安部門的打擊重點在哪?

  2013-04-26 10:28:26

  杜金富: 

  先請處置非法集資辦公室主任劉張君先生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

  2013-04-26 10:29:13

  劉張君: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2006年5月國務院研究決定成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的工作機制,成員單位是18個,銀監會是牽頭單位。2010年,鋻於非法集資形勢嚴峻,涉及行業比較多,國務院批准成員單位增加到了31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工作原則是: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行業的主管和監管部門一線把關,部際聯席會議組織協調,這個原則這幾年貫穿于我們的工作當中,也是我們的一個重要的工作原則。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這是考慮到非法集資大多發生在基層,維護社會和轄區的穩定是政府的職責。另外,我們在打擊和處置過程中地方政府居第一線,它的主要職責包括建立健全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的工作機制,比如現在每個省都成立了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這個組長是這個省的分管省級領導。另外,有小組的成員單位,還有辦公室,有專門的工作人員。這是它的第一個主要職責。另外,在案件監測預警和處置、案件的偵破以及資産的清退,還有宣傳教育、維護社會的穩定等等,這些都是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的主要內容。行業主監管部門一線把關,涉及到非法集資的行業有很多,這些行業有些主管和監管部門,這樣在打擊和處置過程中需要這些主監管部門在政策上給予指導,另外行業的主監管部門也需要根據自己行業的特點以及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來制定一個監測預警和防範的措施,這樣有利於打早打小。

  2013-04-26 10:29:34

  劉張君: 

  部際聯席會議作為國家層面的聯席會議制度,主要是圍繞著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推動宣傳教育這三條主線來開展工作。我們逐步想達到疏堵並舉、防治結合的一個長效機制,這是我們聯席會議要做的一些工作。六年來部際聯席會議,根據我們的工作原則,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各省級人民政府的積極配合下,我們主要是在建立健全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比如目前雖然各省都成立了領導小組,但是地市這一級,甚至縣這一級機制還未完善,我們一直在積極推動建立這個機制。另外,重大事項的會商,31個成員單位和各省級之間的大量協調工作,特別是一些重大案件需要各個省之間密切的協調配合,一些重大重點案件的協調、督辦、專題的研究等等日常的工作需要我們去做。另外,促進法律法規的建立健全,比如我們也配合高法院出臺了專門審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釋。在推動宣傳教育方面等等我們也做了一些工作。經過六年來的實踐,我們逐步充分發揮了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

  2013-04-26 10:33:47

  劉文璽: 

  我回答您的第二個問題。從剛才我介紹非法集資的特點也説到,針對這些特點必須要嚴厲打擊,不依法嚴厲打擊不行。在打擊這方面,公安機關這些年力度一直在加大,我們主要是盯住一些重點地區、重點案件,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大,跨區域的大案,組織我們多個警種的力量,運用多種偵查措施,快偵快破,實現對嚴重犯罪分子的依法打擊。我們也意識到非法集資犯罪的成因也非常複雜,光靠打擊不行,必須打防管控一起上,進行綜合治理。所以這些年我們公安機關也一直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非法集資犯罪的監測預警、隱患排查化解等等工作。同時,還要加強對群眾的宣傳引導,我認為在防範非法集資犯罪方面,群眾還是最主動的一個因素,只要我們自己擦亮眼睛,能夠識別非法集資犯罪的一些手法和形式,自己不上當,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空間和存在的土壤會大大減少。

  2013-04-26 10:38:08

  郭衛民: 

  宣傳教育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要點。剛剛幾位部門同志都説到,開發佈會很好,5月份還要搞全國範圍內宣傳月活動,很重要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了解什麼是非法集資,能夠盡可能減少上當受騙。從這個角度出發,也希望媒體多做一些報道,告訴大家哪些是非法集資,不要上當受騙。

  2013-04-26 10:39:22

  鳳凰衛視記者: 

  我的問題是比較細節的問題,現在大家普遍比較關切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之間究竟存在哪些方面具體的區別?另一方面,公安部也在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的一些措施會不會誤傷到像民間借貸這樣的正常借貸手段?

  2013-04-26 10:41:10

  杜金富: 

  分兩部分來回答你的問題,第一,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界限怎麼把握。第二,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是如何操作的。我們國家法律體系沒有民間借貸的概念,它是相對正規金融機構而言,所謂正規金融機構就是經國家批准的機構和業務,民間借貸就是在國家批准的金融機構金融業務之外的借貸行為。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企業和個人,即我們通常所説的存款。為了保障存款人的權益,監管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對貸款的條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為了保證存款人的利益,都在這方面加強監管。但是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是多方面的。比如個人得了大重病以後,他需要醫療費,從這方面來看,得到正規的金融是很困難的,所以就通過民間借貸來解決資金需求。這是我對於民間借貸概念的解釋。

  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法律的有關規定,在社會上吸收資金的一種行為。主要有四個特徵要件: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社會性就是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收資金,民間借貸是有特定對象的,非法集資是不特定的;利誘性,公開承諾給你回報多少;公開性,就是對社會公眾進行公開宣傳。這是非法集資的概念。從概念上可以看到,民間借貸現在法律上沒有禁止,非法集資是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民間借貸是可能演變為非法集資的,比如一個小微企業主,他在初創的時候為了解決資本金的需要,他會通過地緣、人緣、血緣關係來籌集資金,這個最初可能是民間借貸,就是幾個非常熟的人、親朋好友籌集一部分資金。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資金需求的擴張,在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他通過正規金融得到資金無法滿足需求的時候,就會尋求其他渠道來募集資金,甚至鋌而走險搞非法集資。我在這裡特別強調一下,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

  2013-04-26 10:42:59

  劉文璽: 

  我回答您的第二個問題,剛才杜書記已經把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的界限作了一個詳細的闡述,實際最根本的區別就在於是否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所以對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界限的把握上,公安機關在打擊非法集資犯罪過程中一直是非常慎重。在正確區分兩者界限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準確定性以後,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的才實施打擊,對正當的民間借貸活動,應該説國家法律是不禁止的。在打擊非法集資犯罪過程中,公安機關也始終堅持打擊犯罪與保護髮展並重的原則,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堅決打擊處理極少數,教育挽救大多數。而且在懲治非法集資犯罪過程中,除了要讓非法集資犯罪嫌疑人不在經濟上佔到便宜之外,對其他利益受損人的權利要全力加以保護。實際上讓非法集資犯罪嫌疑人把他非法獲得的高利吐出來,就是對廣大參與集資者利益的一種保護。

  2013-04-26 10:53:56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 

  最高法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是從2011年開始施行的,能不能介紹一下這兩年來的實施情況?

  2013-04-26 10:56:34

  苗有水: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非常感謝您關注我們的司法工作,剛才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先生已經提到,最高法院在2011年年初頒布了司法解釋,這個司法解釋名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我本人也參與了這個司法解釋的制定工作,這個司法解釋是最高法院會同銀監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共同制定的,在詳細調研的基礎上出臺的司法解釋,生效時間是2011年1月4日。生效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兩年多以來,這個解釋在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方面已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個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這個司法解釋對非法集資下了定義,也就是説對非法集資的概念以及特徵進行了詳細的描述,劃清了非法集資與合法融資之間的界限。劃清界線後使我們的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能夠及早地發現、查處非法集資犯罪活動。二是這個解釋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構成要件、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刑法上所講的非法集資犯罪,可能各位記者最熟悉的是兩個罪名,一個是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二個是刑法第192條集資詐騙罪,其實刑法中涉及的非法集資犯罪不光是這兩條,還有其他的,比如説第160條規定的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第179條規定的未經批准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也是非法集資,還有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這裡面涉及的很多行為其實也是非法集資。我們的司法解釋對這些條款的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了詳細規定,有利於司法機關在辦案時分出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還有罪輕罪重,有利於準確辦案。三是這個解釋對於實踐中經常遇到的非法集資犯罪行為進行了甄別、梳理,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夠了解到實踐中哪些是常見的騙局,能夠使我們增強防範意識和抗風險的能力。尤其這個解釋裏還規定了虛假廣告行為,通過虛假廣告來宣傳高額回報的非法集資犯罪行為。

  2013-04-26 10:57:42

  苗有水: 

  在這裡我還想向各位通報一組統計數據,從2011年司法解釋生效以來,全國法院一共受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4293件,這個統計數字包括四個罪名,160條、176條、179條和192條的罪名,結案3552件,結案的3552件中對4170名犯罪分子判處了刑罰,其中判處重刑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至死刑)犯罪分子共有1449人,重刑率是34.75%,這個重刑率和經濟犯罪領域裏的其他犯罪相比算是比較高的,這反映了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打擊非法集資犯罪的行動和決心。謝謝大家。

  2013-04-26 11:02:26

  香港文匯報記者: 

  請問劉局長,目前涉港澳臺或者涉外的非法集資案件呈現怎樣的趨勢,發生情況多不多?

  2013-04-26 11:07:13

  劉文璽: 

  近些年涉及跨境、跨國境的非法集資案件是比較少的,這種跨國境的非法集資活動,它的手法基本上是以在境外設立公司,租用伺服器或設立網站,再宣傳一些投資的項目,以這種名義做宣傳造勢。具體的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個別發生的案件還是在國內。最大的危害就體現在發生非法集資活動以後,涉案資金可能轉移到境外。

  2013-04-26 11:08:09

  郭衛民: 

  今天發佈會到此結束,也歡迎大家多作報道,做好報道,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各位。

  2013-04-26 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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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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