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媒體27日報道,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一審被判5年監禁後,他的律師團連日來絞盡腦汁,討論二審如何辯護。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5日宣判,李在鎔行賄、非法轉移資産等5項罪名成立,判處其5年監禁。雖然這已經是最輕量刑,但李在鎔的律師團仍表示“不可接受”,揚言將提起上訴。
韓國法律界一名消息人士透露,李在鎔的律師團打算就其行賄並“暗示時任總統樸槿惠提供方便”這一點作為二審的主要“論點”。按律師團的説法,對於什麼是“暗示對方提供方便”,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將基於這一點幫助李在鎔減輕刑罰。律師團有望于本週提出上述要求。
不過,檢方過去這個週末也沒閒著。鋻於法庭判定的行賄金額遠遠低於檢方先前提出的433億韓元(約合2.56億元人民幣),檢方正在積極準備,要在二審再度“發力”。如果行賄金額被認定大幅增加,李在鎔可能面臨10年監禁。(張旌)
(原標題:二審如何辯護?李在鎔律師團找到“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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