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韓國特派記者 陳尚文】當地時間25日下午2時,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三星副會長李在鎔行賄罪名成立,認定其向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提供、約定提供共計433億韓元(約合2.56億元人民幣)賄賂,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5年。
“李在鎔提供賄賂以期在接班過程中得到前總統樸槿惠的幫助”,主審法官在宣判過程中指出。韓聯社報道稱,法院認定,檢方對李在鎔的5項指控全部判定有罪,但量刑適用最輕處分。法院判定,三星電子贊助崔順實之女鄭某提供馬術訓練和贊助崔順實實際控制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構成行賄,侵吞公司資金、資産轉移出境、在國會作偽證等相應指控也判有罪。
法院將該事件定性為,三星高層管理人員希求掌握經濟政策大權的總統支援李在鎔順利接班三星經營權,而提供鉅額賄賂,挪用三星電子資金,將財産非法轉移至海外。該事件的本質是政商勾結,極大地損害了國民的信任,給全國人民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以此作為量刑標準。對於判處李在鎔5年而不是檢方要求的12年監禁,法院稱,量刑時還考量到李在鎔爭取經營權並非完全為了一己之私。
此外,法庭也駁回了部分指控,如有關“請托行賄”問題,認為與其説是被告們積極向總統請托行賄,不如説是在總統積極要求下被動回應。韓國《東亞日報》稱,三星向Mir和K體育財團資助的204億韓元難以被認定為是賄賂。
相較于本月7日該案最後一場庭審上,控辯雙方唇槍舌劍,李在鎔淚灑現場、哭訴“錯在自己”,25日的一審判決氛圍相對平靜。法院外,熱鬧的“對峙”則在上演,部分保守團體要求釋放李在鎔,而韓國工會組織在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稱對李過輕的處罰有損司法正義,幾百名警察在現場維持秩序。
宣判後,三星辯護律師團當即表達強烈不滿,決定上訴。而作為控方,本來建議判李在鎔12年監禁的檢方,則對結果表示“鬱悶”但將平靜接受。特檢組方面表示,將全力以赴,爭取在二審中讓法庭判處被告符合常理的重刑。韓國JTBC電視臺稱,二審等法律訴訟拖延到明年可能性高,三星電子副會長權五賢將繼續代理“掌門人”。
對於李在鎔案一審結果,青瓦臺當天罕見發聲。青瓦臺負責與民溝通的首席秘書尹永燦向媒體發短信稱,根深蒂固的政商勾結利益鏈一直阻礙韓國社會進步,此次事件應成為切斷政商勾結的契機。
自今年2月28日李在鎔被起訴到8月25日一審判決,歷時178天的“世紀審判”暫告一段落。由於“三星帝國”對韓國經濟的重要意義,該案備受韓國各界關注。韓國財界認為,三星領導體系因李在鎔被判刑而迅速坍塌的可能性並不大。但三星方面擔憂,如果企業掌門人持續空缺,集團可能會陷入“混亂黑洞”。有擔憂聲指,“掌門人”空位導致三星正面臨創立79年來的最大危機。即使李在鎔可以“獄中經營”,也會因為資訊流通受限導致判斷遲緩。
對李在鎔的審判還直接關係對樸槿惠的定罪。《韓民族日報》此前報道稱,在李在鎔案諸多嫌疑中,法院是否承認“行賄罪”是判決最大的關注點,因為這既是“親信干政門”案的核心,也是樸槿惠嫌疑中量刑最重的地方,所以具有重大政治和司法意義。韓國《中央日報》則表示,隨著李在鎔行賄罪名成立,因涉嫌收受賄賂遭起訴的前總統樸槿惠被判有罪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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