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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剝奪恐襲者國籍 為何被罵違反國際法

2017年08月08日 08:41:55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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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法庭6日作出剝奪一名巴勒斯坦裔“獨狼”襲擊者以色列國籍的裁決。這是以色列建國以來第一次剝奪公民國籍,此舉馬上遭致人權組織批評,因為被告從此成了“國際黑戶”。

  以色列海法地方法院決定剝奪巴勒斯坦裔公民阿拉拉伊德艾哈邁德扎尤德的以色列國籍,10月起生效。扎尤德于2015年10月在海法駕車撞倒一名以色列士兵,隨後下車持刀刺傷3名路人,去年6月被控4項謀殺未遂罪,獲刑25年監禁。

  據以色列時報網站報道,法官在判決書中説:“我們不能允許一個以色列公民去損害其他以色列公民的生命與尊嚴,誰這麼做了,就是自絕於這個國家的社會大眾。”法官希望這一判決能震懾潛在襲擊者。

  剝奪扎尤德國籍是以內政部長阿裏耶德里提出的要求。此後,扎尤德在服刑期間僅擁有“臨時身份”,刑滿後,將由內政部長決定是否延長其臨時身份有效期。

  “人權觀察”組織巴以事務主任奧馬爾沙基爾在“推特”上指出:“以色列法庭今日首次做出剝奪公民國籍決定,巴勒斯坦裔阿拉扎尤德從此變成一個無國籍人,這違反了國際人權法。”

  保護巴勒斯坦人法律權益組織“阿達拉”稱,海法法庭的決定開了“危險先例”,因為以方剝奪扎尤德國籍的同時,並未提供一個“可替代的公民身份”,這與國際人權法要求相悖。阿達拉還質疑,以方這種史無前例的做法背後隱含種族歧視動機,因為“猶太裔公民即使犯下嚴重罪行,也從未被剝奪以色列國籍”。

  無國籍人不享受任何國家的外交保護,國際法規定應儘量減少無國籍人,各國一般不會主動剝奪單一國籍者的國籍。英國、加拿大、法國等國家近年修訂法律,允許對犯下恐怖主義、叛國等嚴重罪行的公民剝奪本國國籍,但僅適用於擁有雙重國籍之人。(沈敏)【新華社微特稿】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