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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外長稱伊朗有權發展和平核項目

時間:2011-06-03 14:20   來源:國際線上

  據伊朗國家英文電視臺6月2日報道,俄羅斯外長拉伕羅夫(Sergei Lavrov)日前明確表態支援伊朗核活動,強調伊朗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發展自己的和平核項目。

  拉伕羅夫2日與到訪莫斯科的以色列副總理亞阿隆(Moshe Yaalon)會談時表示:“伊朗是《核不擴散條約》的簽約國,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監督下開發核能,是伊朗不可剝奪的權力。”拉伕羅夫還強調,減少對伊朗核項目的壓力和關注,是與伊朗進一步談判的關鍵舉措。

  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俄羅斯一直支援伊朗和平使用核能的權力。俄羅斯副外長謝爾蓋裏亞布科夫(Sergey Ryabkov)認為,應該減輕對伊朗核項目的制裁力度,制裁已經完全失去效力,俄羅斯不準備再接受新的制裁邏輯。

  據悉,伊朗與俄羅斯、中國、英國、法國、美國以及德國已經分別於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舉行兩輪多方會談。伊朗堅持稱,作為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和《核不擴散條約》簽約國,伊朗有權和平利用核能發電和進行醫學研究。國際原子能機構已經對伊朗核設施進行多次核查,但均未發現伊朗利用民用核項目開發核武器的證據。(李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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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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