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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法官首次允許微博直播庭審

時間:2010-12-23 12:12   來源:新京報

  12月7日,倫敦,法院的藝術家在描繪阿桑奇受審的畫面。由於不能拍照,一些報道採用繪畫展現法庭現場。

  在法庭中,旁聽者一般都不允許拍照錄影錄音,以確保法庭的嚴肅性,保護隱私,也是案件審理的需要。但在是否允許記者在庭審時,利用微型部落格推特等社交網站進行實時文字報道,並沒有明文規定,這也成為全球爭議的問題。

  12月21日,英國利茲刑事法庭在審理一宗謀殺案。當時,法庭上的記者獲准使用微型部落格推特進行實時報道。這成為英國法官一個“劃時代”決定宣佈後的首次實施。

  12月20日,英格蘭和威爾士首席大法官伊格爾爵士發佈暫行指導意見,宣佈將有條件地允許記者在法庭旁聽過程中通過推特等網路工具對法庭審理進行文字直播。英國媒體稱,這是一個劃時代的決定。

  能否發微博無明文規定

  根據英國1981年開始實施的《藐視法庭法令》,法庭上禁止攝像、拍照和錄音。但是,在制定法律時並未預見到智慧手機、推特等事物的出現。由於缺乏明文規定,在法庭上發佈微博成了“灰色地帶”。

  本月,有關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的兩次聽證會,使這個問題擺到了英國人的面前。

  12月16日,倫敦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舉行聽證會,決定是否允許阿桑奇保釋。《泰晤士報》記者亞歷克斯莫斯特勞斯向法官霍華德裏德爾提出,希望在法庭上使用推特進行實時報道。裏德爾説,他沒有理由對此進行反對,只要記者們保持安靜,不要打擾法庭程式。

  這是媒體在法庭發“推特報道”首次在英國明確得到法官批准。萬千網民通過推特實時了解了當天庭審的進展,而不是通過傳統媒體。

  然而,兩天之後,在阿桑奇一案的上訴聽證會上,高等法院法官奧賽利則禁止記者們在法庭上使用推特。3天之內,兩個法官作出截然不同的決定。

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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