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生物多樣性條約締約國會議通過《名古屋議定書》

時間:2010-10-30 13:42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名古屋10月30日電 (記者 謝國橋)10月30日淩晨,聯合國生物多樣性條約第10屆締約國會議(簡稱“COP10”)通過《名古屋議定書》,艱難地落下帷幕。經過近兩周的拉鋸戰,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終於就未來十年生態系統保護世界目標和生物遺傳資源利用及其利益分配規則達成一致。

  《名古屋議定書》規定,通過適當的資金援助和技術合作來保護生物多樣性,實現生物遺傳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其目的在於保障生物遺傳資源利益的公平分配。

  關於生物遺傳資源利用及其利益分配規則,《名古屋議定書》規定,利益分配的對象僅限于議定書生效之後利用的生物遺傳資源。為加強監管,防止不正當取得和使用,議定書規定遺傳資源的利用國須設立至少一處以上監管機構。對於發展中國家大幅增加資金援助的要求,議定書沒有規定具體的數額,只表示“至少要比現有水準有較大幅度增加”。

  而本屆大會另一成功議題,是與會者就基於生態系統保護的新世界目標達成共識。這項由日本環境相松本龍提出的“愛知名古屋目標”,到2020年的近期目標為“有效保護生態系統目標,各國應採取行動阻止破壞行為”;而到2050年的長遠目標則是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條約第10屆締約國會議于10月18日在日本愛知縣名古屋市開幕,目的是確立新的世界生態系統保護目標,制定生物遺傳資源利用及其利益分配規則。會議一開始,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意見就嚴重對立。雙方圍繞生物遺傳資源的範圍和議定書是否應具有溯及力進行了激烈交鋒,原定29日下午表決通過的《名古屋議定書》難産,會期被迫延長。經過談判,雙方終於在30日淩晨達成妥協。(完)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編輯:王賽賽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