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24日電 題:最嚴“限令”發佈一週:共用單車違停亂象如何管?
新華社記者 周琳
暫停在滬新增投放,否則納入企業信用檔案;及時清運違停車輛,第三方費用由單車企業承擔……上海交通部門發佈的史上“最嚴”單車限令已有一週。
記者23日探訪違停單車臨時停放點發現,雜草叢生的“僵屍車山”仍未徹底終結。專家認為,“限令”對單車總量進行了嚴格控制,而要解開違規停放的“結”,還需要儘快明確責任分擔。
逾3萬輛單車堆放停車場 線下運營成企業“軟肋”
由於違規停放而進行的清運工作一直在進行,增加的管理成本並不少。23日,記者來到位於上海市中興路鴻興路附近的兩個違停單車臨時停放點,這裡已經集中了超過3萬輛、各種顏色的共用單車。航拍畫面顯示,雜草與單車相互交錯,有不少車被雜亂生長的綠色植被完全覆蓋。
“主要都是從今年年初開始,由於違停違放,陸續從各個路面運送過來的單車。到目前,一個停車場已經停放了19000多輛,擺放比較齊整;另一個停車場車輛是亂堆放的,還沒有統計,但也有1萬多輛。”停車場一位尤姓工作人員説,其中有不少是因居民舉報而被統一收繳的,“上海像這樣的停放點幾乎每個區都有。”
據工作人員介紹,近期也有單車公司來領走部分車輛,但領的速度遠遠低於違停運送過來的速度。最多的一天,停車場接納了近1200輛違停單車。“這塊地很快就要開始施工了,這麼多車,如果企業還不來取,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新的地方放。”
22日,摩拜與ofo的相關負責人先後來到靜安區這處違停單車臨時停放點,與靜安區相關監管部門商談取車方案。企業表示,將與監管部門積極溝通,儘快取車;增加重要點位運維人員,並通過扣除信用積分等方式增強對用戶的約束。
靜安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表示,從今年1月將區內的違停單車清運到這個區域以來,區裏就多次約談相關企業,提出加強線下運維的要求,希望企業儘快取回被清運至此的車。只要企業的線下管理到位了,這些車無償還回去也沒問題。
該部門副主任張拓説,要求主要有三點:一是嚴格執行總量控制,在區內暫停投放新車;二是每天把調度和更新計劃報給交通部門,尤其是投放區域,提前告知街道;三是加強用戶管理,要有明確和嚴厲的處罰措施,規範違停行為。“但遺憾的是,幾個月來,這三點沒有共用單車企業完全做到,車輛反而越堆越多。”
暫停單車在滬新增投放 最嚴“限令”劍指總量控制
過去在上海,非機動車停放都是由相關政府部門劃設停車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聘請社會力量管理。共用單車大量出現後,平衡被打破,南京、北京等地,這種集中收繳的“僵屍車山”持續曝光。
鋻於當前共用自行車企業為搶佔份額,急進投放,疏于線下運營管理,已嚴重影響城市交通秩序和形象,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已對各大共用單車企業出具告知書,要求企業暫停在上海新增投放車輛,一旦發現,將作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企業徵信檔案。
根據上海交通部門的要求,企業要加強對違規停放車輛的清理,特別是對交通樞紐、軌交與公交站點、小區、醫院等重點區域,及時清運違停和積壓車輛。如不及時清運,相關部門將委託第三方代為清運,所需費用由共用單車企業承擔。
監管部門要求各企業按照已發佈的團體標準配備運維人員,及時組織現場運營調度,加強停放秩序管理,調運車輛一律不允許投放到規定停放點外,確保停放秩序。企業要及時召回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對於組織實施上述措施不及時、不到位的企業,交通部門表示將向社會通報,並限制其在上海投放車輛。
這一告知書被稱為“最嚴”單車限令,旨在解決共用自行車擠佔公共出入口、人行道、盲道、非機動車道以及破損故障車輛多等問題。
據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建榮估算,上海共用單車數量已達150萬輛,遠遠超過需求;僅各區管理部門因違停而收繳後集中堆放的共用單車,估計就超過15萬輛。“根據我們的團體標準,每1000輛車要有5個人來進行維護管理,比例是千分之五,據估算,現在企業配備的不到千分之三。”
重點從投放轉到運維 厘清違停的“買單”責任
要解開違停的“結”,關鍵要厘清企業、政府和用戶三方,究竟誰是違停的主體責任承擔者?企業認為,一方面,違停者是用戶;另一方面,確實也出現過第三方車輛管理公司,將停放合法位置的單車直接裝到卡車上運走的情況。“如果一次次被收繳,再付費取回,誰來監管由政府部門委託的第三方呢?”
用戶則吐槽:“經常看到小區或商場保安把停好的共用單車挪開,如果處罰最後一個使用人,難道以後每次停車後都要拍照自證嗎?”
執法人員説,因為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對違停者的處罰,目前缺乏制度性安排。
專家認為,共用單車不能因為“解決了最後一公里”的公共需求,就“零成本”享受政府給予公益事業般的資源支援;企業的投放數量飽和、運維力量不足,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
“不僅應該停止投放單車,還要減量,否則亂象不可逆轉。”郭建榮認為,總量控制是電子圍欄、精細化、智慧化運營的前提。同時,在違停上産生的開支,政府部門和單車企業可以分攤。“先定性單車的公益性,再判斷開支共攤的比例,形成相應的法規。”
同濟大學可持續發展與管理研究所所長諸大建認為,企業加大投放速度卻缺乏維護能力,侵佔城市資源並影響城市形象。政府開展聯合整治,或者一些城市管理人員主動幫助,這些辦法比較程式化、個體化,治標不治本,並不長久。“共用單車企業應該認識到,這是個運維至上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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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