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40元的價格報名參加北京一日遊項目後,卻在遊覽途中被要求“補交”160元的自費項目。乘客鄧先生拒絕交錢後,不僅被車上的導遊言語威脅,還被對方扇了兩個耳光。本報去年9月28日報道了鬧得沸沸颺颺的“遊客參加北京一日遊遭扇耳光”事件。北京晨報記者日前從昌平法院獲悉,5名黑導遊因犯強迫交易罪,分別被判處8個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言語威脅扇遊客耳光
2016年9月17日,一段“北京一日遊遭欺詐,有遊客被打”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據北京警方通報,案發當日接到兩名群眾報警,稱在居庸關3號停車場因導遊強行二次收費被打。
視頻中,3名男子在大巴車上圍住一名遊客並扇打耳光,要求其“滾下車去”,另一名黑衣女子對其他乘客説,“聽明白沒有,給錢!”
當天,遊客鄧先生一行二人遊覽完故宮,和攬客人員協商後,以40元的價格參加了北京一日遊。11時許,大巴湊齊了30余名遊客發車去居庸關。當大巴行至昌平西關環島時,導遊陳某要求“每人補交160元自費項目”,隨後開始收錢,另一名導遊李某配合。鄧先生以未帶錢為由拒交,遭二人語言威脅。
之後,車行至居庸關停車場,陳某和鄧先生發生爭吵,李某與事先電話聯繫的王某、于某等3人進入車內對鄧先生進行言語威脅,拉扯中王某和于某各打了鄧先生一個耳光。鄧先生二人各給了100元後下車遊覽,其間遊客張女士用手機進行錄影,並隨後上傳到了網上。
涉嫌強迫交易被公訴
該視頻引起了北京警方的關注,2016年9月18日,民警分別在北京、河北等地將韓某、陳某、李某、王某等5名嫌疑人抓獲。昌平檢方經審查,對上述5人提起了公訴。
檢方指控稱,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間,韓某組織陳某、李某、王某、于某等人在王府井某衚同,在無旅遊行業準入資質的情況下,非法從事一日遊活動,並強行收取遊客自費款。2016年9月17日,韓某在王府井某衚同指使陳某、李某帶領遊客乘坐旅遊大巴車進行非法一日遊活動,車輛行至昌平區西關環島和居庸關某停車場內時,陳某、李某夥同王某、于某採取言語威脅和暴力毆打的方式強行收取張女士、鄧先生等10余名遊客自費款共計人民幣1720元。
低價誘攬中途加價
庭審中,韓某、陳某、李某和于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自願認罪。被告人王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無異議,自願認罪,但辯稱自己只收了600元,其餘錢款不是他在車上收的,與他無關。
據幾人交代,自2015年12月起,幾人以“低價誘攬、中途加價”的方式,從事非法“一日遊”活動。為減少被檢查和取得遊客信任,均使用租賃的旅遊車輛運送遊客,司機不固定。
攬客人員每天在前門、故宮等地,以低價(40到100元不等)前往長城、十三陵、鳥巢、水立方遊覽,以及“負責車費及中午飯,且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為誘餌招攬遊客,之後將遊客帶至韓某的非法“一日遊”發車點或雇車將遊客拉至此處。
5人不同程度獲刑
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上述5人中,于某係在京註冊的導遊,事發後,市旅遊委已經依法吊銷了其導遊資質。而王某和李某兩名導遊則在外地註冊,兩人所在吉林、山東兩省旅遊部門也吊銷了二人的導遊資質,並高限處罰。
昌平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韓某、陳某、李某、王某和于某,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強迫交易罪,依法應予懲處。
鋻於被告人于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係自首;其餘被告人韓某等人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庭審自願認罪,且被告人于某已賠償被害人鄧先生的損失,取得鄧先生的諒解,陳某、李某、王某和于某還主動預交部分款項。因此,決定對5名被告人分別予以從輕處罰。
最終,韓某因犯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陳某、李某、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