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傷殘津貼 月每人平均達4387元
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2017年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35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15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95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調整到4387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8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調整到2169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310元,調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248元,調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186元,調整到2311.8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2548元調整到2770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22元。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70元。
目前,全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人員共1.3萬人。
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80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準,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8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累計繳費時間 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元/月)
滿1年不滿5年的 1292
滿5年不滿10年的 1319
滿10年不滿15年的 1346
滿15年不滿20年的 1373
滿20年以上的 1401
本版撰文 北京晨報記者 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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