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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不能再任性賣“天價面”了

2017年06月20日 14:33:25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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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祿口機場“天價面”、高速公路服務區高價水……這些“封閉區域”價格再這樣“不接地氣”就要面臨處罰了。江蘇省物價局18日發佈《江蘇省相對封閉區域內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規範》,將從5月20日起在機場、學校、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等封閉區域實施價格信用承諾,違者視為價格欺詐,罰款2000至1萬元。

  進入封閉區域前,消費者就能知曉價格

  此次出臺的新規要求,相對封閉區域內的經營者或者管理單位應當以公開的方式向社會公佈本區域內有關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資訊,可以通過自辦網站、APP、公眾號或封閉區域入口處以公示欄、顯示屏等方式進行公佈。“總之,讓消費者在進入封閉區域之前就能了解到有關商品和服務的價格。”

  新規明確,禁止在封閉區域以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交易方接受交易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虛構原價、虛假標價、虛假打折、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進行價格欺詐等等。

  區域內出現價格違法,車站機場也要擔責任

  今後,像這種動輒百元的“天價面”再隨意賣,機場車站也要承擔責任了。新規明確,實際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發生價格違法行為的,相對封閉區域的管理單位也要承擔法律責任,行為人的違法成本相應提高。

  實行價格信用承諾,違者罰2000至1萬元

  我省還將在封閉區域率先推行“價格信用承諾”管理,要求封閉區域踐行自己對外公佈的價格。價格主管部門可以將經營者和管理單位執行相對封閉區域內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規範的情況納入經營者價格信用檔案,依法公開經營者價格信用資訊。

  違反信用承諾的將被認定為價格欺詐。如果企業不遵守規定要求,將被處以2000元到1萬元罰款。

  揚子晚報記者 石小磊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