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新安全隱患:立法懲罰馬路“低頭族”有無必要?

2017年06月20日 08:41:24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要立法就要明白什麼是“低頭族”,這個界定一定得清楚,但現階段“低頭族”只是一個籠統的説法,並沒有統一概念,比如,低頭多久算低頭?低頭看手機或其他電子産品,還是包括看書看報等?在哪些公共場合算、哪些場合不算?這些都沒有明確界定,要立法是根本不可能的。

  具體執法也會涉及到多方面的問題。首先面臨的將是執法人員配備的問題,執法人員要配備多少才能落實好這一規定,在什麼地點、什麼場合執法才合理?其次,在執法過程中,還要提取證據、調取錄影、開具罰單、保留資料等,這些都需要執法成本,一個執法人員尤其是有職責在身的情況下,有多少精力去管“低頭族”?最後,執法效果是否能達到預期也是值得考慮的,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還不能完全杜絕,更別提“低頭族”了。

  網友熱評

  @My專屬幸福201:如果對“低頭族”進行立法,其性質應當是一部倡導性的法律法規,在執行上難免存在困難,取證難、固定證據難、處罰難等都會暴露出來。

  @長安_西望中:有時候跟著地圖的GPS找路,就是需要邊走邊查看的,這樣也不可以嗎?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