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行人過馬路玩手機如何監管還屬於法律空白,我國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禁止這些行為,只有行人闖紅燈的時候才可進行執法。具體在立法時,可將“低頭族”分為兩類,一類是行人,一類是司機。對司機接打電話的情況,根據現有法律法規加以細化,比如確實無法避免的情況下,司機可以用耳機和免提接打電話,但對於刷微博、發資訊、刷朋友圈等是絕對不允許的。同時,增加對行人的管束,在重要的公共場所,尤其是交通路口,對“低頭族”盡到警示義務,對違反者要進行相應處罰。
立法的難點是處罰力度不好掌握,執法也可能存在困難,對這方面可以慢慢進行完善。根據現階段的實際情況,不宜採用太嚴厲的處罰方式,以提醒、警告、罰款等方式較為合適。執法方面可以採用招募志願者的方式減輕交警、協警以及管理人員的壓力。
網友熱評
@故鄉雪2010:現在“低頭族”實在太普遍了,口頭提醒對他們來説根本起不到什麼作用,而且也不可能做到單個糾正。如果想要引起他們的注意,就要採取更加嚴厲的措施,比如立法,才能達到效果。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