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款基於微信平臺的遊戲“歡樂微遊夾娃娃”的線上游戲風靡于年輕群體,玩家充值購買金幣後,操縱虛擬機械手模擬“夾娃娃”,抓取成功則獲得相應金幣。此外,玩家之間通過掃二維碼加入遊戲的順序,形成上下線關係,下線在遊戲中消費,上線可抽取不同比例佣金,形似“金字塔”。工商管理部門及法律界人士均向北青報記者表示,這款微遊或已涉嫌網路傳銷,而其設置遊戲金幣可提現,也涉嫌違規。對此,微信方面表示,已關停部分外部連結,將對涉嫌違法的開發者進行處罰。(北京青年報6月18日電)
據報道,玩家還可以選擇將遊戲金幣“變現”,金幣可以等比兌換成人民幣,並直接返到玩家的微信錢包。金幣可以提現,必然會刺激更多玩家賺取金幣。這類充滿誘惑的“微傳銷”手段很常見,“微傳銷”正是利用參與者“一夜暴富”的心理。在利益驅動下,已經上“賊船”的人就會越陷越深,陷入“微傳銷”無法自拔。
隨著網際網路尤其是智慧手機的普及應用,傳統傳銷迅速轉移到網際網路平臺,以更多的“馬甲”和現代金融做偽裝,在網路上迅速蔓延。“微傳銷”以網路為平臺,打著電子商務、網上創投、股權投資、免費旅遊等旗號,以網路支付為資金流轉工具,無實體項目支撐、無明確投資標的、無實體機構,以高收益、低門檻、快回報為誘餌,靠不斷發展新的投資者實現虛高利潤。由於傳播速度快、參與人員隱蔽、資金轉移方便,發現和查處難度大,帶來了新的監管難題。
打擊微傳銷必須首先補上法律漏洞。在網際網路時代下,禁止傳銷的條例制度要與時俱進,有關方面應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微商傳銷”填補制度空白,完善監管機制,暢通維權渠道,將微商行銷行為納入到法治的框架中。
另外,反擊傳銷要關口前移,定點清除一些傳銷的微信號、微博號、網站。司法機關針對“微傳銷”這種傳銷犯罪新形式,執法手段必須創新。反傳銷執法也應該跟上,實現精準打擊“微傳銷”。
當然,既要對“微傳銷”零容忍和保證精準打擊也要避免“誤傷”新業態,確保在對“微傳銷”實施嚴厲打擊的同時,又不會因此給真正網際網路企業創新帶來任何不利與煩惱。
最後,廣大網民要認清“微傳銷”的實質和危害,切實增強自我防範能力,自覺抵制“微傳銷”,謹防落入陷阱。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