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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審判白皮書:性侵被害人低齡化趨勢明顯

2017年06月16日 15:26:45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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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6月16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未成年人審判庭,依法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減刑、假釋案件,昨天發佈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白皮書,對未成年人案件特點、成因等進行調研分析,數據顯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量總體呈下降趨勢,多與網路有關聯,故意殺人等暴力犯罪案件佔案件總數四成以上。

  北京一中院調研發現,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特點顯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量總體呈下降趨勢。2010年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達到頂點,2013年以前逐年遞減,2014年又有下降,2016年略有上升,但相較2010年,同比仍下降27.5%。

  未成年人犯罪類型集中。犯故意殺人罪等暴力犯罪案件佔案件總數的40%以上;犯搶劫罪等財産型犯罪以及強姦罪等性侵犯罪案件分別佔案件總數的20%以上。另外,未成年犯表現出犯罪年齡低齡化、未成年女性犯罪趨勢明顯、非京籍人員犯罪比例較高等特點。

  法官分析,“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大多與網路具有直接或者間接的聯繫。”法官舉例,有的未成年人沉溺于網路,受網路上暴力、黃色內容的不良影響進而誘發犯罪。有的未成年人以網路為工具或媒介,通過網路、社交軟體結交他人,借交友名義實施犯罪或召集、組織他人犯罪,如通過網路雇兇殺人。在當前社會轉型期,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社會不良風氣滋生,社會道德問題凸顯。

  “在網際網路極度發達、智慧手機已全面普及的今天,未成年人用極低的成本就可以獲得不良資訊、習得犯罪手段甚至購買犯罪工具。”法官提示,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需要政府、司法機關、學校、家庭等各方面共同參與,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另外,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引發未成年人行為偏差。“寵慣型”、“放任型”教育等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導致未成年人的行為偏差不能及時糾正,受來自社會和他人的不良影響,增加犯罪可能性。

  仇富心理和盲目攀比易使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易有貪圖享樂、盲目攀比的心理,隨之産生仇富情緒和反抗慾望,進而選擇犯罪手段來滿足自己的物質需求。

  “被邊緣化”處境激化未成年人不良情緒。城市中資源分配不均會強化未成年人的“被剝奪感”。特別是隨父母進城務工或打工農民,往往在升學、就業、醫療方面遇到重重壁壘,這種“被邊緣化”處境也會成為犯罪誘因。

  審判實踐發現,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低齡化趨勢明顯。從被害人年齡來看,14歲以下未成年被害人約佔全部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總數的40%,年齡最小的僅4周歲。

  熟人作案佔比較大,從罪犯與被害人關係來看,罪犯與被害人是親戚、鄰居、同學、師生、朋友等熟人關係的,約佔全部性侵類案件的31.87%。而在猥褻兒童犯罪中,熟人作案的比重高達90%。網路社交成為性侵類犯罪主要威脅。有54%的被害人是因為網路交友並與網友見面而遭遇性侵的,此類被害人年齡段集中在15歲至18歲。

  北京一中院構建了刑事審判專業化機制,保障未成年人訴訟權益。如社會調查制度逐步完善,未審庭的社會調查,由最初的法院獨立完成,逐步轉向委託社區矯正機構辦理。法院制定《未成年犯訴訟檔案封存管理辦法》,明確檔案封存操作規程;製作《社區矯正告知書》,將檔案封存相關規定告知落實社區矯正的工作人員。截至目前,未審庭累計封存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216人,全面實現了對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北京一中院積極與相關部門簽訂協議,制定心理干預相關規定,推行未成年人心理評估與干預標準化、專業化。設置專門的心理諮詢室,對涉案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干預27次,有效矯正了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健康心理,保障了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開展回訪幫教活動42次,幫教未成年犯1124人次,與基層社區矯正組織座談21次,通過座談、互動問答等多種形式,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感化、挽救,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原標題:北京一中院發佈未成年人案件審判白皮書:性侵被害人低齡化趨勢明顯)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