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女子使用微信紅包購物付錯款 對方收完紅包就拉黑

2017年06月07日 13:16:31  來源:東北網
字號:    

  東北網6月7日訊 買東西時使用微信紅包或轉賬付款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兒,在很多人看來這比支付現金更方便快捷。但家住大慶讓胡路區的盧女士近日卻遭遇了一件鬱悶事兒,把紅包發給了一個陌生人,而對方收了紅包後卻直接將盧女士的微信刪除了。

  據盧女士介紹,5月31日中午,她在一家首飾店內看中了一款手串,雙方最終以200元錢成交,並説好以微信紅包的方式付款。由於盧女士當時沒有帶手機,於是她將自己的微信號告知賣家,賣家也同意等盧女士回到家後再發紅包。

  於是下午,盧女士回到家中,拿出手機看到微信中有兩個人添加自己為好友,盧女士知道其中之一個肯定是手串的賣家,正在等待通過驗證併發紅包。盧女士選擇了一個她認為可能是賣家的微信通過了驗證,併發送了200元的紅包,附言"非常感謝"。發送紅包後,盧女士似乎感覺有些不對勁兒,便又發了資訊詢問對方是不是賣手串的姐妹,對方並沒有回答盧女士的問題而是領取了她發的紅包。

  盧女士察覺不對時,翻看了領取紅包者的朋友圈,發現她並不是賣給自己手串的女士。於是她又發資訊給對方,稱自己的紅包發錯了,希望對方發回來。剛開始對方表示會將紅包發還,但還沒到1分鐘時間,盧女士就被對方拉黑了。

  盧女士告訴記者,此前她經常以發微信紅包或轉賬的形式付款,但從未出現過這種情況。對於錯收了紅包卻將自己拉黑的微信的女子非常不理解。她希望對方能再聯繫她,將紅包發還。

  針對此事,律師王帆稱,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接收了別人錯轉款項的人,係不當得利人,應當返還錢款。如果對方不予返還,轉款人可收集轉賬的相關憑證等證據,並且明確對方的身份資訊,及時去法院起訴立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葛新燕]

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