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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66個監控攝像“失守” 選內衣住酒店全被直播

2017年05月03日 15:09:37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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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啤酒館工作了兩年,呂先生都不知道,吧臺前方的一處監控攝像頭,每天都在網上直播,自己的一舉一動,已然被數千名網友“評頭論足”;入住某酒店的劉先生不曾想到,酒店的過道內安裝的攝像頭,正在實時將所拍攝的畫面上傳至網路,供數十萬網友觀看;去內衣店買衣服的林小姐也絕對想不到,她在內衣店購物時的場景,也已經被人在網上“直播”……

  近日,一家名叫“水滴直播”的網站,通過直播各類現實場景,引發網友關注。直播平臺上選取的都是實時攝像頭拍攝到的景象,大街、酒館、小區、餐館,甚至酒店、內衣店,而僅僅在成都,就有266個監控攝像頭,被網路“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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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驚

  工作兩年了 他才知道自己隨時“被直播”

  呂先生是成都一家啤酒館的股東之一,每天在這兒經營生意的他,渾然不知吧臺前方的監控直播攝像頭已經工作了兩年,而自己,以及啤酒館的顧客都是“被直播”的主角。當記者將直播的畫面呈現在呂先生的眼前時,他傻眼了。“有點煩,完全不知道自己被直播了,這肯定侵犯了我的隱私權,我要找他們維權。”

  為了搞清楚情況,呂先生趕緊聯繫了啤酒館的其他股東,才得知這是另外一名股東在兩年前安裝的。“另外的股東是為了監控啤酒館的安全,離開了啤酒館用手機也能看到館內的情況,同時也在網路上起到一個展示的作用。”

  小區也成了被直播的地點。在成華區華潤24城小區,一個監控攝像頭正在實時直播小區大門口的情景。記者隨機在小區門口詢問進出小區的業主,6名小區業主中,無一人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一名居住在該小區的美國住戶Alice女士告訴記者:“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播,會有些不舒服”。

  不止一處 266多個監控攝像頭“被直播”

  “被直播”的場景並非少數,4月30日,成都商報記者打開水滴直播網站,將地區選擇至“四川省成都市”,頁面顯示,全市各地共有299個直播房間正在以監控的視角直播著市民生活的一舉一動。這些直播畫面中,有人來人往的居民小區、車流不息的十字路口、甚至還有酒吧、酒店、按摩店等相對私密的消費場所。

  在成都被直播的299個直播房間中,觀看人次最多是名為“成都街景(西大街)”的直播房間,有上百萬次的播放量。

  這些直播畫面,幾乎是實時傳送到網路。在成華區華潤24城小區,一超市招牌上方有三台攝像頭,對著小區1號門前的一段人行道進行24小時直播。

  “這簡直是現實版的‘楚門的世界’。”一名得知自己也在直播畫面中的市民説,“我們毫不知情,自己就在網路上被播出來了,關鍵是除了一些公開場合,另一些較私密的酒吧、酒店,也有這樣的直播,那我們的隱私從何談起?”

  截至止5月2日下午3::00,記者看到在水滴直播網站中,“四川省成都市”的頁面下,有33個直播房間已下線,目前剩餘266個房間。

  2

  渠道

  購買攝像頭後由安裝人員授權上傳監控畫面

  這些在網上被人圍觀的實時監控畫面從何而來?水滴直播又是如何獲取這些直播畫面的?成都商報記者展開調查。

  “上水滴直播必須要買360齣的攝像頭。“武侯區一家寵物體驗店的店員告訴記者,考慮到體驗店的安全,該店一年前曾購入一款 “360智慧錄影機”做監控攝像頭,安裝在店舖入口處,正對著吧臺。公開資料顯示,水滴直播是奇虎360公司旗下一款視頻直播生活秀平臺。

  上傳的直播畫面中,有許多人並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攝像頭安裝人員上傳監控錄影至網路的行為,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對此,多名在水滴直播公開監控畫面的人員稱,“不懂隱私權”、“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一家在門口安裝攝像頭的超市老闆直言不諱:“我在自己的店外安裝,為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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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由

  好奇和無聊:“可以看到別人的生活”

  在水滴直播平臺上,數以萬計的網友正在實時觀看監控錄影所拍下的實時畫面。“因為好奇和無聊。”一名觀看直播的網友“姜V5”告訴記者,他上個月才剛剛接觸到水滴直播,偶爾會登陸看一看,除了看一些有主播主持的節目外,也會看一些監控。“可以看到別人的生活。”

  一些網友將觀看監控直播的行為定義為“好奇”,另一些網友則定義為“窺私”。“我認為觀看水滴直播的某些房間,屬於窺私。”中國心理學會會員、心理學專家陳志林告訴記者,人類普遍都有窺私欲,“好奇”和“窺私”的界限在於,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隱私、影響到他人的生活、是否違背普遍的道德準則、以及是否違反相關法律。

  對話

  水滴直播平臺是否涉嫌侵權?

  5月1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聯繫到360公司公關部工作人員趙女士,趙女士在與該公司技術部門、産品部門協調後就水滴直播涉及的相關問題為記者做出回復。

  記者:直播畫面中出現的大量第三方陌生人員,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直播行為也未經得其允許,這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

  趙女士:我們早在2016年6月份,就對用戶進行相關規範公告。要求用戶將自己拍攝到的監控畫面進行分享和直播的時候,要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水滴直播相關規範公告。

  記者:由這些安裝錄影機的用戶來決定是否上監控畫面,而非被拍攝人員來決定,這種模式是否欠妥?

  趙女士:作為安防産品,用戶對場景進行監控,如在家庭中最經常使用的場景,來看家中保姆行為,以及家中是事出現盜竊,這種場景下,如被拍攝人員來決定,顯然是不現實,也是不妥當的。

  我們呼籲智慧錄影機的用戶在分享監控畫面的時候,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良俗公約,以及水滴平臺直播用戶協議的相關內容,共同維護水滴平臺的文明和有序。

  記者:為何會出現酒店、內衣店、按摩店等相對隱私的場所的直播畫面?水滴直播後臺對直播畫面是否會再次進行審核嗎?

  360公司:水滴平臺上出現的酒店、內衣店、按摩店等畫面,都是由酒店經營管理者、內衣店店主、按摩店店主等用戶購買了智慧錄影機之後,在自主、自願的前提下,將監控畫面分享到網際網路平臺上。我們接到反饋來看,店主進行直播,主要還是為了防止偷窺以及提供員工對客戶的服務水準。

  我們也一直根據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用戶分享的監控畫面、圖片和評論進行審核。對於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其他涉黃、涉暴、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或其他侵權行為,水滴平臺一經發現,會對相關內容進行刪除,並對違規用戶進行禁言、踢出、加黑、永久加黑等操作,保證水滴平臺環境的文明與有序。

  律師:涉嫌侵犯公眾隱私權

  “這種行為這對公眾的隱私權構成了侵犯。”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陳小虎律師表示,未經他人允許將攝像頭錄攝公共場所畫面、個人形象挂到網上任人點擊,是一種侵權行為。

  “直播平臺並不能以‘用戶自己決定’的理由脫開責任。”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蔣健律師認為,上傳視頻的人(即同意將監控畫面分享到網路直播的安裝人)未經被直播人員允許,私自將直播內容上傳網路,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直播平臺對用戶所直播的內容有審核的義務,如果直播內容侵犯了他人隱私權,直播平臺也要付相應的連帶責任。

  成都商報記者 王拓 攝影報道

  原標題:服裝店、按摩店、酒店……266個監控攝像頭被網路直播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