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散步被狗撞成十級傷殘 狗主人被判賠12萬元
(記者聶麗娟通訊員洪法)男子晚上在綠道散步,誰知被一條大狗從背後撞倒,造成十級傷殘。他起訴後,法院判狗主人賠償12萬元。
2016年5月某日晚9點,洪山區男子段某在南湖一綠道上與同事散步,邊走邊聊天。突然,一條白色的金毛犬從背後衝上來,將他撞倒在地,隨後他發現自己的腿沒法動彈。被送往醫院救治後,經鑒定為傷殘十級。
今年2月14日,洪山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狗主人胡某稱,原告段某當時也帶了狗,但沒有使用牽引繩,其受傷與兩條狗嬉鬧不無關係,原告自身沒有注意到安全防護。
段某的同事邱某作為證人回憶,當時看到一隻狗突然衝出來,撞到段某的腿,段某隨即倒在地上,後扶都扶不起了,大家覺得傷得比較嚴重,趕緊報警並送醫。
昨日記者獲悉,洪山區法院審理此案,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告胡某賠償段某12萬元。
來源: 楚天都市報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