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少人有過丟失或身份證被盜的經歷。大多數人以為只需要挂失並補辦一張新身份證,一切即可照舊,然而真相是:被挂失的丟失身份證其實還能用。這不,一名80後男子通過微信低價收購他人的真實二代身份證,然後從“貼吧”高價出售,不到一年非法獲利2萬多元。日前,蘇州工業園區警方以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將四川籍男子楊某依法刑事拘留。 通訊員 張志東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於蘇雲
東窗事發
警方在他住所 搜出122張二代證
蘇州這起案件偵破的最初線索,由徐州警方提供。徐州警方在查辦案件中,抓獲一名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的嫌疑人,他的“下家”名單中有嫌疑人楊某,調查顯示,嫌疑人楊某的活動軌跡多次出現在蘇州。接到線索後,蘇州工業園區湖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擊,將犯罪嫌疑人楊某一舉抓獲,在對其暫住地依法搜查時,在房間內發現122張涉案二代居民身份證、1部讀卡器、4部涉案手機和若干銀行卡。
楊某交代,從去年7月至今年2月,他利用網路平臺,從別處以每張50元左右的價格購買居民二代身份證後,再以每張300到400元的價格轉賣,共計交易他人居民身份證件200余張,獲利2萬餘元。
目前,楊某因為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被園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新聞連結
買賣身份證
最高可以判刑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三款明確: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明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起底灰色利益鏈
這些二代身份證是從哪“採購”來的?
網吧網管把撿到的證拿到網上賣
據辦案民警介紹,楊某在網路上有相對固定的“採銷渠道”,最普遍的一個來源是小偷。這些小偷得手後,不僅會拿走錢,也會順走身份證用於倒賣。
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發現徐州睢寧某網吧管理員靖某,是楊某的身份證“供應商”之一,靖某多次將自己在網吧裏撿到的無人認領的他人二代身份證,通過某閒置品網路交易APP平臺倒賣給楊某,一共賣了22張,非法獲利1320元。2017年1月,睢寧警方將倒賣身份證的靖某刑事拘留。湖東派出所教導員殷吉介紹:“很多去網吧上網的人,對身份證的保管意識很弱,有的人甚至為了續時方便,直接將身份證放在網管那裏,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身份證可以挂失,倒賣意義何在?
身份證無法登出,挂失後仍然能用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身份證丟了,挂失一下就萬事大吉,因此倒賣丟失的身份證似乎並沒有什麼意義。其實,挂失後的身份證依然可以使用。
湖東派出所教導員殷吉解釋説,“這其實還是個技術難題,我國現行二代身份證即使挂失,其中的電子晶片仍然可以識別,資訊依然可用。身份證不像銀行卡有密碼功能,不能通過修改密碼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不能登出只能補辦。”
“很多人都以為,身份證挂失重辦就可以了,這是個誤區。”殷吉坦言,部分市民如果身份證和銀行卡同時丟失,一般都會第一時間挂失銀行卡,對挂失和補辦身份證能拖則拖,甚至都懶得挂失。有些人去派出所挂失,也只是輕描淡寫地説“找不到了”,這導致警方不會特別備註。可是,丟失的身份證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中,他們仍可以拿去冒名幹很多壞事,讓失主的財産安全、徵信記錄等陷入“裸奔”的危險境地,甚至“被”違法犯罪而成為嫌疑人或被告人。
買家得到身份證後用來幹什麼?
辦信用卡開公司,反正有失主背“鍋”呢
據了解,某“貼吧”商戶“誠信店舖188188”是楊某的下游買家,這個賬號在近3個月內,5次向楊某購買身份證100張,涉案金額11900元。
楊某交代,他儘量買賣70後和80後的二代身份證,因為這兩個年齡段網民數量眾多,也是社會的中堅力量。
如今,住旅館、買房、炒股、買郵票、買手機卡、開辦銀行卡、信用卡、淘寶開店等,都需要實名登記,轉移錢款也會有記錄,一些不法分子便設法使用買來的二代身份證,隱藏自己的身份以逃避法規打擊或政策監管。
湖東派出所教導員殷吉介紹:“我們近日就接到一起報案,經民警初步分析,受害人就是遭遇了嫌疑人盜用公民身份信息辦理銀行卡實施的網路詐騙。”市民尹某報警稱,自己在網上看到租房資訊,後與“房東”郭某聯繫並按對方要求在網上匯了300元定金到對方賬號,然後就與郭某再也聯繫不上了。
尹某趕到房屋所在小區,發現房主人另有其人,根本不是所謂的“郭某”,於是趕緊報警求助。
■還有案例
被冒名註冊公司
鄉里要取消他低保
今年3月,甘肅康樂縣蘇集鎮馬寨村韓家寨男子白成虎接到鄉里通知,稱他在蘭州開辦有一家公司,因此無法享受低保,還要追究責任。
白成虎告訴記者,2013年,他打工時丟了自己的二代身份證,工商局備案的公司申請材料上,他的身份證複印件背面顯示有效期為2008年10月至2028年10月,正是白成虎丟失的身份證。據蘭州晨報
警方提醒
身份證被盜或丟失 快到派出所開證明
近年來,公民個人資訊洩露已成為一大社會公害,網上買賣二代居民身份證、快遞面單等違法犯罪活動猖獗,原因是多方面的。
殷吉介紹,一是公民個人資訊安全防範意識淡薄,二是網路的隱秘性、虛擬性和網上交易的便利性給不法分子販賣居民身份證大開方便之門,嫌疑人利用虛擬身份和地址在網上進行收購和叫賣,還能通過電子商務網站進行“安全交易”。此外,有關部門校驗身份證制度尚未健全或執行不到位,特別是不做“人證一致性”或個人資訊審核、驗證,也讓公民個人資訊和證件被冒用後的風險顯著增大。
針對此類涉及公民個人資訊安全案件的高發且破案難度較大,蘇州工業園區警方近期加強了對各種網路交易平臺的監管,為了從源頭上遏制此類案件發生,還特別對廣大市民發出了提醒。
●居民身份證是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的身份證件,具有唯一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偽造和銷售居民身份證,買賣居民身份證均屬違法行為。
●公民日常生活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如果身份證是因被盜、被搶造成的丟失,應馬上到案發地派出所報案,開具報案證明;如果身份證是自己不慎丟失,應馬上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補辦,開具補辦證明;登報聲明也可以成為一個證明身份證作廢的輔助憑證。如遇到身份證被冒用所帶來的麻煩時,可出示報案證明、補辦證明或者報紙聲明。同時,撿到別人二代身份證也不要隨意使用,應及時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金融機構和其他需要校驗居民身份證的部門,不僅要驗證身份證的真實性,還要進行人、證比對,對有懷疑的要與人口資訊系統進行核對,加強監管。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