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權謀私,強佔土地,欺壓百姓,橫行鄉里……2016年8月,河北定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對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進行了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職務侵佔等七項罪名被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5萬元。一審宣判後,孟玲芬當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訴。2016年11月10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視頻截圖
2015年8月,在河北電視臺的一次採訪中,孟玲芬等人曾毆打村民和記者,定州市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將孟玲芬抓捕歸案,隨後牽出了其自2012年起的一系列犯罪行為。
事件起因為,2015年7月25日,被告人孟玲芬以本村村民孟凡英未交土地承包費為由,租賃鏟車到孟凡英位於村北的承包地內,鏟毀法桐94棵、玉簪花苗100平方米。經鑒定,被毀苗木價值共計28220元。之後,孟玲芬再以孟凡英未交土地承包費的名義,指使同村的石某雇傭人員,到孟凡英的承包地內發放砍刀,並指揮他人砍毀承包地內種植的法桐、欒樹、香花槐、絲綿木、白蠟等苗木。
8月24日,孟凡英打電話向河北電視臺農民頻道“老三熱線”求助。農民頻道記者、攝像師和司機三人來到泉邱二村,到孟凡英的地裏錄完像後,打算採訪村支書。當時的現場視頻顯示,孟凡英和記者到村黨支部書記家附近時,被孟玲芬帶人堵住。孟玲芬打了孟凡英一耳光,並追趕孟凡英到屋子內。隨後,孟玲芬讓幾人搶奪記者的設備。當日深夜,孟玲芬再次糾集人員打砸孟凡英家,致使孟凡英家的門窗、院內停放的轎車被損毀。經鑒定,被毀物品價值共計13134元。
孟玲芬被調查後,公安機關發現她還涉及另外多起案件。自2012年以來,孟玲芬利用泉邱二村村幹部身份,組織其丈夫、兒子、弟弟、外甥等家族成員,並糾集社會人員,採用暴力及恐嚇手段,進行尋釁滋事、破壞生産經營、濫伐林木、敲詐勒索、非法佔用農用地、詐騙、職務侵佔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孟玲芬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夥,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
2013年4月,孟玲芬利用擔任定州市大辛莊鎮泉邱二村村務領導小組組長、行使村民委員會主任職權的職務之便,以村民委員會名義,將本村的三畝窯坑地以13萬元的價格,承包給他人。孟玲芬收取該款後,未入村委會賬目,據為己有。
2014年12月11日下午,孟玲芬以本村村民石會群之女石麗丹在網際網路上對其發表不滿言論為由,糾集被告人石永波、石江濤、王奇、司令員、王鵬浩等人到石會群家,持棍棒打砸石會群家房屋門窗玻璃及停放于院內的吉利牌轎車,價值共計2531元,並毆打石會群之妻蘇躍紅致輕微傷。
2015年7月,被告人孟玲芬以本村村民劉金剛未及時交納土地承包費為由,指使被告人石永波掐斷劉金剛家生活用電,雙方發生爭執。後被告人孟玲芬、石永波、石江濤及被告人石江濤糾集的社會人員到本村村民郄玉玲家,持棍棒擊打劉金剛胸腹部,致其左側第11、12肋骨骨折。
記者看到,當地檢察機關對孟玲芬的指控犯罪事實達15項之多。當地法院判決書近5萬字。
除孟玲芬外,其他同案犯也受到法律懲處。(原題為《河北定州一“村霸”獲刑20年》)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