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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瘋狂傳銷:260萬人繳費 涉案6.8億元(圖)

2016年10月19日 15:41:29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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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雲在指尖”廣州總部已人去樓空

  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 羅坪 實習生 高凱欣

  A宣傳:月入上萬“誘人入夥”

  據工商資料顯示,微商“雲在指尖”的全稱為廣州雲在指尖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500萬元。其打造開辦的“雲在指尖”網上商城,于2014年10月31日運營上線。該商城自稱是公司自行開發具有線上購物、線上支付等功能的綜合性電商平臺。截至2016年2月2日,在售商品16類、6000多種,供貨商150余家。

  來自湖北咸寧的楊良潤(化名),曾是“雲在指尖”商城的忠實粉絲。據其透露,這個商城的經營模式傳到當地後備受推崇。商城最獨特的地方,莫過於它的會員機制。在堂兄的推薦下,楊良潤成了“雲在指尖”的會員,方法是只要在該網路商城消費128元的産品,就自動升級為“指尖管家”。而其更是打出了誇張的宣傳語:在家賺錢,月入過萬!

  據會員産生機制,成為雲在指尖管家的會員可以參與公司80%的利潤分配,且能拿八代的獎金。比如當你推薦一個人成為“指尖管家”(第一代)時,你可以拿40%的利潤,當你的第一代管家推薦一個管家(第二代)時,你可以拿10%的利潤。第三代至第五代,都可以提取10%的利潤。第六代拿8%的利潤,第七、八代拿6%的利潤。

  楊良潤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加入以後他幾乎每天在朋友圈發送商城産品連結或者二維碼,等著好友點擊連結購物,或者加入“雲在指尖”。包括自己在內,很多人一旦消費128元成為管家後,就想方設法吸引別人消費,自己拿提成。“雲在指尖”推崇的就是讓會員去鎖定別人,發展代理商,獲得層級報酬。

  記者調查發現,“雲在指尖”商城在整改前,其銷售的産品種類繁多,從服裝、食品、化粧品到小家電,可謂五花八門。它宣稱採用廠商直接到消費者(F2C)的銷售模式,由品牌廠家直接對消費者發貨,價格實惠。不過有網友舉報稱,該商城的産品價格有的明顯高於超市價格,雜牌橫行品質沒有保障。

  做了半年之後,楊良潤並未賺到錢,在質疑公司存在欺騙後他開始向工商部門舉報。與此同時,“雲在指尖”在網上引發了涉嫌“傳銷”的激烈爭論。有網友認為,雲在指尖的消費不是産品本身的需求帶動的,而是受有下家就有錢可賺的利益驅動。實際上很多人總共就消費128元,拉人的話,親戚朋友靠人情或許能拉到一兩個,陌生人就較為困難。

  “只要一部手機,一個微信賬號,消費128元就能代理整個商城的産品,在家裏發發連結,就能輕輕鬆鬆月入上萬,甚至十幾萬。”自2014年以來,廣州一家名為“雲在指尖”的微信商城傳遍全國,其誘人的盈利模式吸引數萬人加入。用手機上上網就能月入萬元?雲在指尖自上線以來便爭議不斷,甚至一度被指為變相的網路傳銷。

  截至今年2月,雲在指尖關注人數達2400萬餘人,繳費人數達260萬餘人,收入達6.8億余元。近日,湖北省咸寧市工商局對其做出行政處罰併發佈公告,認定涉嫌傳銷。沒收雲在指尖違法所得3950余萬元,並處以150萬元罰款。17日,羊城晚報記者回訪其廣州總部發現,該公司已是人去樓空處於休業狀態。從爭議到認定,這條瘋狂傳銷路是如何吸納公眾的?

  B調查:52個層級靠傳銷“拉人頭”

  出現爭議後,楊良潤的堂兄仍然堅稱“雲在指尖”不是傳銷。其理由是如果是傳銷,公司發展了這麼久為何政府不打擊?況且,雲在指尖還宣稱跟微信是合作關係。不過,雲在指尖自己宣稱的合作,很快遭到微信運營方的否認。羊城晚報記者獲悉,官方對雲在指尖涉嫌傳銷的調查,像一場長時間的“拉鋸戰”。

  據湖北咸寧工商局披露,該局于2015年4月接舉報稱廣州雲在指尖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在咸寧地區從事傳銷活動。工商局據舉報線索調查發現,該公司開辦的“雲在指尖”網上商城在銷售商品後給上線會員返傭,其返傭規則具有明顯的“層級關係”、“入門費”、“團隊計酬”等特徵,涉嫌傳銷。

  2015年7月底,咸寧工商局正式立案調查,並在湖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備案。調查中發現案情特別複雜,結合調查取證實際情況,2015 年 10 月 16 日經過市局批准延期三十日,2015 年 11 月 17 日經市局案件審理委員會討論批准再次延期。2016 年 6 月 27 日,湖北省工商局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於該案指定管轄的批復意見,將案件的全國管轄權移交咸寧工商局。

  10月10日,咸寧工商局根據辦案程式,在官網上公佈雲在指尖的查處公告。據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雲在指尖”規定獲得佣金的最低條件,是必須在商城中累計消費滿128元成為“雲在指尖”的會員。入會級別由低到高依次是指尖管家、分銷商、代理商、渠道商、股東商,分別對應“1星、2星、3星、4星、5星”的會員級別。

  而會員佣金,在商城用戶界面中用“幸福指數”形式錶示,“幸福指數”數值與人民幣1:1兌換,分為“指尖管家收入”和“推廣渠道收入”兩種。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16年2月“雲在指尖”的“1星”及以上級別會員共246.57萬人,其中“1星”會員229.30萬人、“2星”會員18.22萬人、“3星”會員4227人、“4星”會員1309人、“5星”會員378人,人員層級總數為52層。

  歷時一年多,咸寧工商局綜合調查後認定:“雲在指尖”商城,通過電腦系統設置“上下線層級關係、入門費、會員級別和會員晉陞條件、團隊計酬分配規則”構成了“雲在指尖”傳銷制度規則。當事人將佣金部分,按預先設計的制度規則進行分配,導致關注群體受利益誘惑進行非理性消費、過度行銷分享,使得微信平臺中充斥“雲在指尖”的傳銷資訊,其行為構成了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所指的傳銷行為。

  C回訪:廣州總部人去樓空關門休業

  曾經深陷傳銷,之後抽身而出專門從事反傳銷調查的公益人士李旭表示,傳銷公司遭異地調查是當下的普遍現象。“雲在指尖”的等級分得非常明確,每一級都要吃下邊代理的部分積分,積分相當於錢。傳統的線下傳銷多以發展親朋好友為主,下線正常來説涉及7、8層,較難去集中拉人頭,因此加入門檻相對高,經常是上萬元。而線上傳銷則不同,每個人的關係網都可能是幾百人、幾千人,傳銷方式也更隱蔽。

  據湖北咸寧工商局的公告披露,在經投訴調查、行政處罰告知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後,最後做出的處罰為:沒收公司違法所得3950余萬元,並處150萬元罰款。不過據相關法規,雲在指尖仍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17日,記者回訪雲在指尖,看到其在廣州的總部已人去樓空,處於休業狀態。是否服從行政處罰,公司當事方和工商局皆回應:暫不便透露。

  為便於推廣盈利模式、吸納會員,記者留意到雲在指尖主要通過微信平臺進行傳銷宣傳。如此,微信作為一個平臺,該在商業活動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一直以來備受關注。日前,在繼前次辟謠否認與“雲在指尖”合作後,微信團隊官方賬號之一“微信視界”發佈了一篇《嚴打網路傳銷不手軟,騰訊配合工商部門封停“雲在指尖”等相關賬號》的文章。

  微信方面表示,“雲在指尖”通過連結微信公眾號“雲在指尖”自定義功能表,自行設立開發的電商平臺。其假借“消費資本論”、“消費是投資人人是老闆”、“全新商業模式”、“分享賺錢”等噱頭,吸引了大量人員傳播和參與。這導致非理性消費、過度行銷分享,使微信平臺中充斥“雲在指尖”傳銷資訊,同時也違反了《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協議》、《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範》。

  “對網路傳銷、高額返現返利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將一如既往地配合國家相關機關,對此類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微信團隊表示,對於類似傳銷的多級分銷欺詐行為,一經發現,微信公眾平臺將對其進行限制賬號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號處理,並有權拒絕再向該運營主體提供服務。微信團隊最後還提醒用戶:面對誘惑要保持清醒,天上不會掉餡餅,切勿相信“多層分傭”、“高額返利”等騙術。

  長期關注商品銷售模式的梁士明告訴羊城晚報記者,目前法律法規對傳銷,特別像網際網路新型的、所謂三級分銷以及個別分銷商等經營模式的界定處於模棱兩可、並不非常明確的狀態。故前期讓微信自己來認定其平臺上的相關賬號是否做傳銷,壓力較大。但像“雲在指尖”被認定為傳銷的案例出現後,所謂分銷系統在微信端上的商業模式,其違法資訊非常顯著。因此微信在動態監控上仍有提升空間,今後應加大對此類行為的審核和打擊的力度。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