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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知同居女友有第三者 “演捉姦戲”敲詐5千

2016年08月22日 11:15:11  來源:瀋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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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的一天,得知同居女友左某與網友曖昧相處後,怒火中燒的張某説服左某配合自己,上演了一次“仙人跳”。還不知自己落入圈套的李某某被突然出現的張某砍傷,並被敲詐勒索5000元作為精神損失費。

  近日,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被告人張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左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起因:約會網友被同居男友發現

  張某和左某早年離開老家來沈打工,由於家人長時間不在身邊,兩個人走到了一起,搭夥過起了日子。不久,左某在網上認識了李某某,兩人越聊越投機,很快見面併發生了關係。

  起初,張某並不知道同居女友“劈腿”第三者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機會,張某發現了左某和李某某的曖昧微信,醋意陡生。他想到通過微信冒充左某,騙李某某來自己家中後,對其實施打擊報復。然而,讓張某沒想到的是,李某某並沒有進入圈套。

  作案:同居男女合作下套敲詐

  去年12月的一天,喝了酒的張某發現李某某一直在發微信騷擾左某,因此和左某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最後,張某説服左某配合自己,去教訓李某某,並順便詐他一些錢來為這件事付出代價。

  當日,被害人李某某接到左某的電話,稱晚上要到李某某家過夜。當左某抵達李某某住處後,自稱為左某“丈夫”的張某突然闖進屋,對李某某進行毆打,並用隨身攜帶的菜刀砍傷了李某某的腿部和手臂,進而對李某某敲詐勒索,威逼其拿5000元錢來解決此事。

  審案:女子作為幫助犯一同獲刑

  事後,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兒的李某某報了警。經審查,由於張某和左某是有預謀、有計劃的犯罪,儘管左某看似與傷害及敲詐無關,但實為該案的幫助犯,二每人平均應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對此,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于熙作出提醒:如今一些人錯位的生活狀況、模糊的婚姻愛情觀以及對金錢的無限貪婪,滋生了此類刑事案件的發生。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遇到天上掉餡餅時,往往腳下都會有陷阱。

  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 方月寧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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