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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雲會案”後續:兩名藏匿手錶村民被判刑

時間:2011-06-04 11:23   來源:新華網浙江頻道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5月31日浙江樂清市人民法院對樂清 "錢雲會案" 涉及的袁迪貴妨害公務、妨害作證案和王立權妨害公務、偽證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袁迪貴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王立權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被告人親屬、寨橋村部分村民、媒體記者等60余人參與旁聽。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12月25日上午,蒲岐鎮寨橋村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樂清市公安局民警接警後趕到現場勘查,民警呂某等人在維持現場秩序時遭王立權等人圍毆致輕傷。隨後,王立權將事故現場相關情況告知在北京的袁迪貴。袁迪貴遂指使王立權阻止公安機關從事故現場拖離肇事車和轉移被害人屍體,並要求將肇事車輪胎予以放氣。王立權便向寨橋村民散佈了袁迪貴的指使內容,部分村民受煽動後陸續前往事故現場聚集、圍觀,阻礙公安機關現場勘查和處置工作。

  當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許,先後到達事故現場執行公務的民警侯某、戴某等人被錢成宇、王祥球等村民圍毆致傷。其間,袁迪貴在得知現場衝突情況後,仍多次要求王立權等人繼續阻撓公安機關執行公務,造成事故現場秩序混亂,導致民警被迫撤離現場。直至下午4時許,公安機關再次組織警力進入事故現場才完成勘查工作。

  王立權在交通事故現場,取走了錢雲會手上所戴的一隻具有錄音錄影功能的手錶,告知袁迪貴。袁迪貴指使王立權藏匿手錶。當日下午,王立權在家中觀看了該手錶攝錄的視頻內容,得知錢雲會死於交通事故,便將該情況告知袁迪貴,袁迪貴要求其繼續藏匿。王立權遂將該手錶交由其妻黃某藏匿。當日晚上歸案至2011年1月13日期間,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王立權一直隱瞞該事實,嚴重妨害了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袁迪貴指使他人妨害公務,被告人王立權夥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袁迪貴指使他人作偽證,王立權在刑事訴訟中故意作虛假證明、隱匿罪證,分別構成妨害作證罪、偽證罪。袁迪貴犯罪後無悔罪表現,予以從重處罰。王立權係累犯,但其當庭能自願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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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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