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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提議“把空置房強制徵用做廉租房”

時間:2011-03-10 08:14   來源:新快報

  委員提議“把空置房強制徵用做廉租房”引熱議

  如何“安居”,除了調控房價,加大廉租房的投放外,今年兩會期間,對於空置房的激活也是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有人建議向空置房收稅,有人建議政府“回收”出租,而全國政協委員常兆華的建議是,把空置房強制徵用做廉租房。“空”置房怎麼才能“滿”起來,引發了網友的關注和熱議。

  “下手”激活空置房

  據媒體報道,全國政協委員常兆華在兩會分組討論時建議,國家像治理“囤糧”一樣治理“囤房”,如強制徵用空置房,在一定時期內以廉租房形式租出去。“很多房子兩三年都沒開過燈,院子也是荒草一片。”

  其實,在兩會期間,提議對空置房“下手”的代表委員並不在少數。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程恩富表示,目前國內有3000萬套以上空置房,所以應儘快制定政策處置空置房,給一個時間表,“逼”空置房要賣出去或者租出去。“如果不消化,政府再花鉅資去造保障房,實際上是一種浪費。”程恩富提出,如果房主既不售又不租,還可借鑒英國的辦法收取空置費。政府如能妥善處理好這部分空置房,就可以解決房子的供求平衡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丁常雲也提出,房屋的高空置率勢必影響房價的走勢,徵收房産空置稅,最大限度地發揮房屋的使用功能,從而使房地産市場的主流回歸到自住和投資收取租金上來,這樣將有利於房地産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有道理,卻沒有法理

  空置房僅僅是指市場賣不出去的房子?還是包括房子售出後,業主既不自住也不出租的房子?由於業內對此界定一直也含混不清,因此參與爭論的網友建議反應不一。對於房産商沒賣出去的“空置”,網友“布衣學子二十八畫生”就認為:“空置房問題是時候應該解決了,‘囤房居奇’也是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網友“巧巧和雅婷”則提醒説,委員建議的出發點是好的,但首先應建立相關的法規再採取行動,這樣才是有據可依。

  但如果私人“閒置的房子”也算空置房,“強徵”就涉及侵犯私人財産,不少網友強烈反對。“廉租房源也不能靠‘搶’,私有財産不可侵犯。”有網友調侃説,“我看到有人銀行賬戶裏有很多閒置人民幣,多年都沒花掉,長滿了利息,難道要建議強制徵用。”不管是不是有錢人,只要是合法途徑私人購買的房子,都應該受到保護。

  網友“威成線上”提出:“強徵固然違法,但空置房誠屬資源浪費。委員的想法雖有道理,卻沒有法理。不如別輕易賣地,不讓別人有空置的機會,或者採取按擁有套數逐級增加房産稅的方式讓擁有者儘快出讓空余房産的方式,讓存量房進入市場的同時,也儘量讓投資人得到回報。”

  新快辭典

  空置房

  根據互動百科的詞條解釋,空置房嚴格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後沒有實現銷售的房子,通俗地説就是指市場上賣不出去的房子。沒有人住的被稱為“空關房”,意即開發商把房子賣給業主後,業主既不自住也不出租,房子沒人住形成“空關”空置房。但也有專業人士提出,已經售出,但長期無人使用的房屋也應納入空置房。

  他山之石

  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在統計住宅空置率,從美國、歐盟到中國香港都從很早就開始定期收集和發佈住宅空置率的數據。

  美國:美國統計署對空置住房的定義很簡單:在調查這個時點上沒有人居住的房子,即使調查時發現有人對該住宅佔有和居住,但這個人在另外一個地方已經登記了常用的居住地址,那麼這棟房子仍然視為空置住宅。一些城市與德國和瑞典一樣,將空置房推倒。

  法國:部分城市在房屋空置的第一年,業主須繳納房屋市值10%的罰金;第二年為12.5%,第三年則為15%。

  德國:業主被要求須在短期內讓空置房屋得到重新利用。在房屋空置率超過10%的市鎮,地方政府甚至會推倒無法出租的住房。

  丹麥:50多年前就開始對閒置6周以上的房屋所有者進行罰款。

  中國香港:每年公佈空置率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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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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