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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4月起實行垃圾分類投放 違規者每次罰50元

時間:2011-02-18 08:28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廣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4月施行

  處罰

  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每次50元罰款。

  單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處以每立方米500元罰款。

  目標

  今年:垃圾分類率力爭達50%。

  明年: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系統。

  記 者何穎思

  通訊員市法制辦、市城管委

  將對物管城管

  進行分類培訓

  據透露,今年將重點抓幾大措施,確保垃圾分類目標實現。比如要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年內,將組織3~4期各區街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員、物業管理人員、垃圾分類指導員、自願者進行業務培訓。對城管系統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先行者、推動者。另外,要做好垃圾分類的推廣普及工作,比如動員全市733個農貿市場減少塑膠購物袋。

  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力爭2011年李坑生活垃圾焚燒二廠建成運作,大力推進番禺、花都、增城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推進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六區、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二場建設,確保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

  樓道將設乾濕兩種分類垃圾桶

  本報訊 昨日,廣州市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正式發佈出臺《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規定將於今年4月1日起施行,生活垃圾分類終於有規可循。按照計劃,今年垃圾分類率力爭達50%,2012年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系統。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林琦介紹,《規定》規定了“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垃圾分類工作原則,先將餐廚垃圾分類出來,然後逐步對其他垃圾進行進一步細分。昨日的發佈會上,廣州市城管委、法制辦就罰款操作、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系統等幾個焦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焦點一:

  個人罰50元如何操作?

  答:處罰是手段不是目的

  按照《規定》,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每次50元罰款;單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處以每立方米500元罰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算。

  對個人的處罰如何執行、會不會存在取證難問題?對此,林琦表示,垃圾分類非常需要市民支援,處罰只是一個手段,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發現不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行為,可以向城管部門舉報,處罰有一套指引標準,絕不會自由裁量。

  市城管委副主任張建國強調,設置罰則是為了執法時有法可依,處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緊要是讓市民養成習慣,“養成習慣了,就不會去關注罰款。”

  城管委垃圾分類處負責人補充表示,目前工作重點是先教會市民分類,再談處罰,“大家還不懂分類,就處罰不合理。”

  焦點二:

  要不要自買分類容器?

  答:無須自掏腰包

  去年,廣州市在廣衛街都府社區、萬科金色家園等建立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示範小區,昨日張建國表示,今年垃圾分類試點將在各區、街道、機團單位、市場都將推廣垃圾分類。

  市民要不要自掏腰包去買垃圾分類桶?對此張建國表示,市民不需要支付購買垃圾分類收容器的費用,在家庭裏只要把“幹”“濕”垃圾分開就可以,到了環衛工裏,還會把其中的幹垃圾分出可回收垃圾,到了回收站,又會進行一次再細緻的分類。

  在社區裏,還需要有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張建國表示,這些容器的購置都有分工,並在《規定》裏寫清楚。其中新區開發、舊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區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由開發建設單位(開發商)負責,有物管的小區,由物管公司負責,單位的由生産單位或使用單位負責;公共場所的容器,由場所主管部門或者經營管理單位負責。其他區域的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由區、縣級市城管部門負責。

  “垃圾分類不會增加任何收費”,張建國明確表示,市民不會因為垃圾分類而多掏錢,至於有些地方討論水費與垃圾費捆綁徵收,張建國表示,目前廣州並沒有推行的計劃。

  焦點三:

  垃圾將減少多少?

  答:末端處理率小于75%

  據統計,去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日均清運處理量達到14962噸,每人平均約1.11公斤/日,末端處理率(填埋量佔清運總量的比重)為73.8%,比2009年降低了5.8個百分點。

  張建國表示,垃圾分類最主要的目的要達到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在源頭需要採取減量化。按照2010年的做法,對産生的生活垃圾先分流再分類,然後再處理,去年源頭産生的生活垃圾下降率已經有明確的效果。每年廢品回收率提高、資源化率提高後,末端處理率就可以減少。

  也就是説,垃圾有沒有減量,關鍵看末端處理率,如果垃圾在源頭分流了,減少了,回收了,運到末端填埋的量就會減少,末端處理率也會降低。

  按照計劃,今年的目標是,末端處理率要確保在75%以內,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達50%,資源回收率達16%,資源化處理率達90%,無害化處理率達85%。

  據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貴介紹,2010年全市共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546萬多噸,生活垃圾處理資源化水準明顯提高。

  焦點四:

  有害電池如何收集

  答:社區放置紅色收集桶

  根據《規定》,有害垃圾會首先放在危險廢物點臨時儲存,那麼廣州市在哪有這些臨時儲存點?市民收集的廢舊電池如何處置呢?

  對此,張建國介紹,市環保部門授權城管部門對有害垃圾進行處理,去年年底在每一個區都建立了一個臨時存放點,由各區對本區以內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由市裏面統一處理有害垃圾,有害垃圾處理設施是由環保局負責建設的,在省內已經有幾家垃圾處理廠有此設施。而廣州市的有害垃圾處理廠也正在研究,力爭在近幾年內建好。

  對於廢舊電池,張建國強調,普通的5號、7號電池是不需要收集的,只是紐扣電池、可充式電池要集中收存處理,目前正在研究在每個社區按照人口數量放置一定數量的收集桶,這些收集桶都將刷上紅色,市民放進去就可以。這個做法馬上可以在全市推行。

  家庭垃圾分類後,關鍵是樓道的垃圾桶也要分類。昨日,記者在梅花村小區看到,樓道旁的垃圾桶尚未分類,居民的日常垃圾全部混放在一起。

  記者莫偉濃攝

  先易後難分步實施

  將向每個家庭

  下發分類指引

  之前曾經有市民反映,自己在家中見垃圾分類做得好好的,結果一扔到樓道裏的大垃圾桶內就又混在了一起,讓人感到十分喪氣。所以,樓道垃圾有無分類也是重要環節。

  據市城管委垃圾分類處負責人介紹,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原則,一開始市民可以先把“幹”“濕”垃圾分開,這是起碼要求,然後丟到樓道裏的廚余垃圾(濕垃圾)和其他垃圾(幹垃圾)桶裏,在推行垃圾分類的小區裏,樓道都會放置這些垃圾分類收集桶。

  “我們馬上會下發《分類指引》,發放到每個市民家庭裏”,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分類指引已經起草完畢,還要根據剛剛出臺的《規定》作調整,在4月1日《規定》實施之前,肯定會下發到市民手中,他還表示,目前已經跟報紙、電視臺等媒體結成合作關係,宣傳垃圾分類。

  條件成熟考慮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據了解,到目前為止,國內其他城市尚未出臺垃圾分類管理方面的政府規章,即《規定》是國內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方面的政府規章。

  “由於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在我市尚處於起步階段,垃圾分類是一個循序漸進、不斷完善的系統工程,故將本《規定》的名稱定為‘暫行規定’。《規定》公佈施行一段時間後,政府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規定》進行修訂,在條件成熟之後可考慮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林琦表示。

  關鍵是推進 處罰是後話

  一直有關注垃圾分類的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昨日對記者表示,芳村花園試點的垃圾分類效果並不明顯,原因是後續處理並沒有跟上,“老百姓分類以後的垃圾,沒有繼續分下去”,他認為,出臺《規定》將有助於推進垃圾分類,“這是一件好事”。他認為,垃圾分類要循序漸進,“逐個小區地推進”,至於處罰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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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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