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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回應微博打拐 將核查每條線索 

時間:2011-02-10 08:35   來源:新京報

   “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活動自1月26日發起至今,已經吸引了13萬粉絲關注,越來越多網友投入到拍照解救乞討兒童活動中。該微博發起人、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嶸表示,已收到全國各地網友發來的乞兒照片1000多張,其中已有6名孩子被家長認出。

  據微博內容粗略統計,參與該微博接力拍照的北京網友,已上傳了十余張“乞兒”照片,拍照地涉及北京城區、昌平區及各地鐵站點等。

  13萬網友關注解救乞兒

  1月17日,有家長給於建嶸寫信稱,通過網友的照片發現了自己丟失的孩子,但雙腿已被弄成殘疾,在沿街乞討。

  “這封信啟發我借助網路,尋找丟失或被拐賣的孩子。”于建嶸呼籲博友見到街頭乞討的兒童時拍照或錄影,連同時間、詳細地點等發佈到這個微博上。截至昨晚7時31分,該微博已發佈微博2347條,吸引了132207名粉絲關注。

  于建嶸昨日説,微博已收到1000余張照片,有家長稱從照片中認出了自己的孩子,已經與他取得聯繫的4位家長已開始搜尋辨認自己的孩子。

  據參與該微博管理的胡先生介紹,除去重復轉發的帖子後,目前微博內的有效資訊在2000個左右。

  北京博友接力傳乞兒照

  眾多網友的關注和行動,讓“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火了起來。前天下午,尋子三年多的湖北潛江人彭高峰,通過網友微博轉發,在江蘇找到了失散的兒子彭文樂。這個消息一發佈,引起了更多網友對活動的關注。

  北京的網友一直沒有閒著,包括韓紅、潘石屹、鄭淵潔等名人名博,很早就介入此事,推動網友們拍照解救乞兒的行動。據粗略統計,北京網友已上傳了十余張“乞兒”照片,拍攝地點涉及北京西單圖書大廈門口、地鐵10號線、地鐵2號線、望京等。

  壹基金欲支援尋找乞兒

  據于建嶸介紹,除了微博發佈“乞兒”照片外,不少地方還有網友積極行動,配合當地有關部門搜尋照片中的孩子。

  壹基金昨日也表示有意向參與和支援該項目,具體內容正在進一步討論之中。

  據媒體報道,對於網民發起的活動,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通過微博回應:“我會通過微博和大家保持溝通,歡迎提供拐賣犯罪線索。對每一條線索,公安部打拐辦都會部署核查。”

  部門回應

  公安部門

  已上報官方微博乞兒照片

  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也收到了多條網友發過來的“乞兒”照片,他們已經按照程式,上報給領導和相關部門處理。

  北京警方人士表示,市民發現乞討兒童,可立即向警方報警,民警趕到後將進行甄別和初步救助。“救助屬於自願原則。”警方人士稱,民警到場後將對孩子及帶其乞討的成人進行身份甄別,如對方確實屬家庭貧困原因,可聯繫民政部門實施救助。如果對方身份可疑,將進一步調查核實並處理。

  “孩子沒有身份證,又不可能每個都進行親子鑒定。”該人士表示,警方在這個過程中常碰到難題,一般針對有一定證據和原因的,才會立案偵查。

  民政部門

  少數智障兒救助有難度

  據民政部門有關人士介紹,按照目前北京對於未成年人流浪救助的規定,救助站發現未成年人時一般會區分情況對待。“如果未成年人身旁有大人,主要會甄別大人是否是孩子家長。”

  如果大人是小孩監護人,除進行救助外,還會對監護人進行教育和勸導;如果發現利用被拐賣兒童、殘疾兒童乞討等違法犯罪跡象,會立即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公安部門在對嫌疑人進行處理之後,一般會將相關兒童送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目前,該中心在北京共有兩個,公安、城管、民政三個部門都可以直接將找不到監護人、原籍的孩子送往該中心。

  相關人士表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將會同被拐孩子的原籍聯繫,找到監護人之後,才能夠將孩子送離救助保護中心。目前,也有少數孩子因智力存在障礙等原因,確實找不到原籍,給救助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釋疑

  “拍照解救乞兒不是侵犯隱私”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介紹,根據法律規定,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允許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沒有什麼假設條件。即便是為了給孩子治病而帶孩子上街乞討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就有網友擔憂在微博上發佈流浪乞討兒童的照片,是否會侵犯未成年人穩私或肖像權,宗春山認為,隱私的概念是相對的,“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的動機為了解救不是為了宣傳或揭露隱私,是一種必要的方式,不是侵犯隱私。“這就好比孩子丟了,家人張貼帶有照片的尋人啟事,不會涉及隱私問題。”

  宗春山説,對於無家可歸的兒童,應由民政部門進行收容,法律禁止利用未成年人進行賣藝、乞討,拐賣更是屬於刑法範疇,應追究刑事責任。

  【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0條: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2條:拐騙不滿十四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週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0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法律規定8種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産。

  各地

  江蘇

  微博牽線找回被拐兒童

  2008年,湖北潛江人彭高峰的兒子彭文樂在家門口被一男子強行抱走,從此不知去向。3年以來,彭高峰沒有放棄尋找兒子的努力,媒體報道稱,包括王菲、趙薇、鄭鈞、馬天宇等多位藝人都轉發了彭高峰尋子的微博。今年1月底,一位大學生給他打電話,告訴他在江蘇邳州八義鎮看見了彭文樂,在深圳與江蘇兩地警方的配合下,2月8日,3年未見的父子終於相見。

  在給家裏的報喜電話裏,彭一直重復著一句話:“是我們的孩兒,是我們的孩兒。”彭高峰赴江蘇的全過程也被隨行記者在微博上直播。

  廣東

  公安微博直播尋找被拐兒童

  2月7日晚,珠海公安從微博上得知一名乞討兒童疑似一名陜西的失蹤兒童常懂懂,當晚,乞討兒童的照片發到各個分局,全市部署警力對各公共場所及路面實施巡查。同時,珠海公安在微博上直播了這次尋找過程。但是最後經過證實,這名兒童並非常懂懂。

  針對微博上發起的“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的愛心接力,中山警方表示,將馬上聯合城管、民政等部門對全市乞討兒童進行清查。

  廣東省公安廳“平安南粵”微博近日也轉發了民政部、公安部等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街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護工作的通知》。

  安徽

  逼迫兒童乞討十天內自首

  安徽阜陽太和縣宮集鎮宮小村被指是長期大規模拐賣、逼迫兒童乞討據點。目前,當地發佈通告,敦促拐賣兒童,逼迫兒童乞討的人員十日內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否則嚴懲。在《規勸返鄉接受調查一封信》中,阜陽官方要求並未從事組織、攜帶殘疾兒童外出乞討牟利違法犯罪行為的外出人員,“為了不影響你今後的正常工作生活,煩請及時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安徽公安線上微博發消息稱,太和縣宮集鎮等地確實存在個別人利用殘疾兒童行乞的行為。但截至目前,尚未發現拐賣兒童的集團和據點,以及潑硫酸、鐵籠子訓練等殘害兒童的行為。在此次排查中,共破獲案件兩起,解救殘疾兒童2名,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

  太和警方表示,歡迎社會各界提供資訊,並將持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打擊拐賣、虐待兒童的專項整治工作。

  聲音

  解救乞兒最適用人民戰爭

  @鄭淵潔:“解救乞討兒童最適合打人民戰爭了,因為哪人多他們就會往哪兒去。”昨晚,鄭淵潔呼籲,如果公眾在發現乞討兒童後都能立即報警,警察也都能很負責任的處理,乞討兒童就沒有市場。

  鄭淵潔説,他此前在繁華地段也曾見到乞討兒童,但當時並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行為,以至於此前將刑法編成童話給自己孩子看時,也沒有將“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納入其中,直至此次通過微博才了解這個情況

  2月5日和6日,鄭淵潔發微博稱,自己戴著微錄手錶尋找乞討兒童。他表示,今後只要看到乞討兒童都會報警。

  街頭見乞兒不要盲目給錢

  @張寶艷(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寶貝回家慈善基金管委會秘書長):張寶艷指出,其實被拐賣的孩子在流浪乞討中佔的比例不是很高,希望大家保持理性。網友們關注的不僅僅是為被拐賣的兒童尋找親生父母,而應當關注整個街頭乞討兒童群體,幫助乞討兒童回歸正常生活。

  張寶艷指出,見到街頭乞討兒童,一定要分清楚情況,不要盲目給錢。“你覺得施了善心,但實際上助長了好吃懶做的家長或租借孩子的人。”如果孩子確實因疾病、殘疾乞討的,大家可以伸出援手救助一下,但這需要大家鑒別。

  法律應對乞兒父母追責

  @宗春山(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指出,現在老百姓有一個誤區,認為國家是法律執行的主體,但《未成年人保護法》裏寫著保護未成年人是每一個人的責任。他呼籲通過民間力量作為一種輔助來關注這樣一個群體。

  “丟失孩子是父母的疏忽,大家都同情父母,那誰來同情孩子?”宗春山強調,解救被拐賣兒童,不是簡單地接回來就行了。法律必須對延伸的問題進行追責,對因疏忽導致孩子丟失或被拐賣的父母進行追責。應當完善立法,從法律上來強調父母的責任。

  應儘快制訂兒童福利法

  @佟麗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街頭乞討兒童背後,有深層原因。其中主要的是一些家庭功能失效”。佟麗華解釋,家庭功能失效包括孩子因在家受到虐待或感覺不到溫馨而離家,或經監護人同意被租借給乞討團夥等。

  “街頭乞討兒童是個系統問題,必須通過立法來完成。”佟麗華認為,政府要對這些家庭功能失效的孩子和家庭給予救助,要加大司法干預的力度。國家需要儘快制訂兒童福利法,通過一部強制性的全國性法律來規範各個政府部門的工作。

  幫助乞兒提案請網友建言

  @韓紅(全國政協委員)及“微博提案”團隊:全國政協委員、歌手韓紅在微博上表示,已著手準備關於“嚴厲打擊和懲罰拐賣兒童案”的提案。

  截至目前,韓紅已聯繫于建嶸等學者和律師組成團隊。“我們希望做出一個網友們同共參與的提案,公眾的互動和參與,可以讓做出來的提案更生動、更有操做性。”參與“微博提案”的律師關廉明介紹,目前他們已經開過兩次會,除了參與的專業人士外,也希望網友通過微博幫韓紅出主意,為幫助行乞兒童建言獻策,她會把大家的好主意帶到全國政協會議上。

  行政機關不作為也要懲處

  @遲夙生(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代表遲夙生律師也與于建嶸取得聯繫,表示將在全國“兩會”期間就未成年人乞討的救助問題提出議案。

  “我曾經給犯罪流浪、乞討人員辯護過,也給被拐騙被脅迫去犯罪的聾啞人辯護過,那樣的特殊人生歷程,給他們帶來的是永生揮不去的陰影。”遲夙生昨日表示,目前刑法懲治力度還不夠,同時法規在未成年人的保護方面也有欠缺,需要進一步完善。因此她目前更多考慮的是修法問題。此外還要保障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對行政機關不作為也要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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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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