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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一乘客毆打公交司機致車禍被定罪

時間:2011-01-11 12:02   來源:新華網

  遼寧省瀋陽市年近六旬的市民楊啟在乘坐公交車時因與司機發生口角並動手,造成交通事故多名乘客受輕傷。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認定其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2010年7月23日18時許,楊啟乘坐瀋陽市277路公交車準備在中山路站下車,因下車速度慢與公交司機田某發生糾紛。隨後,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越想越生氣的楊啟突然用拳擊打正在駕車的田某頭部,車禍隨之發生。目擊者稱,當時公交車衝向人行道,將一棵國槐樹及交通護欄撞壞,公交車前部嚴重受損。車上多名乘客受傷,送往醫院經診治均無大礙。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啟因為瑣事毆打正在駕車行進的公交車駕駛人員,導致司機無法正常控制車輛,不僅置車上乘客的生命安全于不顧,還嚴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可能導致撞車、撞人的事故。其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於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法院於是作出上述判決。

  據主審法官介紹,近年來公交車司機被打的事件屢有發生,像楊啟這樣的行為如果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後果,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應該引起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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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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