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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泰安警方拒答遇害警察未攜槍支原因

時間:2011-01-07 08:29   來源:新京報

  

  1月6日晚,泰安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民警在展示齊洪海的生前所獲錦旗,他的女兒神情沉重。本報記者 楊傑 攝

  昨晚,泰安警方組織殉職警員家屬戰友追思會,講述殉職警員生前點滴。今晨8點半,泰安市公安局將在泰山烈士陵園為殉職警員舉行集體弔唁活動,市區公安幹警參加。

  截至記者發稿,泰安襲警案中受傷的3名民警和1名協警仍在醫院救治,其中民警肖斌傷情危重。

  齊洪海

  給女兒最後電話讓其早入黨

  齊洪海,48歲,泰安市第一批交警,從警25年,生前是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二大隊科員。1月4日中午,齊洪海駕車追捕中,遭槍擊殉職。

  齊洪海的女兒齊兆斐,年齡和父親警齡一樣長。齊兆斐説,打從記事起,父親就早出晚歸,平時接觸不多。父親不善表達,偶爾會發短信,叮囑她好好學習。

  1月4日下午2點,正在泰安市環保局上班的兆斐接到父親的電話,“他叮囑我,要好好工作,早日入黨。”齊兆斐含淚説,她沒有想到這會是與父親的最後一次通話。

  同事馬洪介紹,齊洪海老實忠厚,吃苦耐勞,25年從警沒有接到過一起投訴。

  齊兆斐還説,父親殉職後,家人才知道他生前長期捐款修路。

  80後協警李良

  緊跟小偷不聲張就抓現行

  1986年3月出生的李良,是泰安槍擊案犧牲者中年紀最小的一個,生前在泰山公安分局岱宗坊派出所擔任協警。

  “別看李良年紀小,非常能幹、誠實、熱心,是個有上進心的小同志。”常和李良一起值班的岱宗坊派出所民警呂大安説,全所上下為他的遇難非常痛心。

  李良給呂大安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抓捕電纜慣偷案。有一段時間,轄區內常常出現電纜被盜事件,小偷一直沒找到。一天淩晨兩點,李良巡邏中發現一個形跡可疑者,他沒有聲張,跟著嫌疑人,後來當該人盜竊電纜時,李良上前將其控制。

  岱宗坊派出所教導員劉輝説,李良的志願就是當一名警察。

  戰友含淚憶夏波

  幹刑警留下一身職業病

  在岱宗坊派出所2樓會議室,談起同事夏波生前事跡時,泰山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彬一度哽咽,現場女記者跟著抹淚。

  李彬介紹,夏波從警10多年,是從基層派出所走出來的刑警。他內勤外勤都幹過,專業過硬,作風紮實。“只要是夏波搞的案子,都能讓領導放心。”

  李彬説,夏波常值夜病,胃很差,不敢喝酒。

  ■ 觀點

  教授稱不適合配槍穿防彈背心

  針對山東泰安襲警事件,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表示,泰安警方充分體現了警察的天職,同時也應加強自身防範意識。

  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表示,山東警方僅用了1個多小時就成功處置,控制兩名犯罪嫌疑人,遏制了事態的進一步惡化,這體現出了警方的素質和處理能力,證明其具有快速處置能力。

  李玫瑾透露,目前,警方在執行堵卡任務和抓捕任務時才會配備槍支等警具,即使在執行任務時,很多時候槍支也交由領導保管,不會隨便下發。民警手中即便有槍,也基本沒有子彈,或者子彈極少,這樣做是為了避免隨意用槍帶來的不良後果。因此,他認為,泰安警方這次到府排查,配槍及穿著防彈背心也不合適。

  一名資深警察也持相同觀點。據其介紹,在執行任務中,真正穿上防彈衣的人並不多,因為防彈衣比較笨重,容易暴露。

  李玫瑾指出,警察不願配槍,原因還在於一旦槍支丟失,將面臨嚴重處罰。

  國內公共安全危機干預專家高峰認為,在前往查案前,警方應制定詳細計劃,事發後考驗警方應變能力,接下來才是武器的使用。

  高峰稱,近距離實戰中武器局限性非常大,從槍套中拔槍,到打開槍支保險,這些都制約快速處置。

  廣東一名資深警員也認為,既然是協查命案,警員應考慮到疑犯在場的情況,配備相應的警械,“即使這種情況可能性很小”。

  該人士表示,如果考慮到危險性並配槍,後果也許不會如此嚴重。

  高峰教授介紹,一般襲警事件都會暴露警方戰前缺乏訓練、戰後缺少總結,防危意識不強等問題。

  李玫瑾稱,北京警方已經做出反應,要研究這個案件,而且要採取相應對策。

  李玫瑾最後指出,如果明確規定,對警察的襲擊是重罪,也可以防範類似事件發生。

  ■ 釋疑

  泰安警方此前通報,1月4日上午11時20分許,當地民警協助德州警方到案件重大嫌疑人弟弟家中調查了解情況,在民警亮明身份準備入戶時,突遭到室內人員開槍射擊,至今已造成2名民警和1名協警死亡。那麼,協查命案疑犯民警為何不帶槍?疑犯長短兩槍和子彈從何而來?劉魯民與德州命案有何關係?對於這些問題,泰安警方回應稱案件仍在調查。

  1 協查命案為何不帶槍?

  警方稱仍在調查

  泰安警方的通報稱,當地警方協查德州命案,進入嫌疑人劉魯民弟弟———泰安軍分區第一幹休所住戶劉建軍家中,隨後突遭襲擊。

  本報記者多方核實,趕到現場的民警和協警至少有4人。警方證實,4人並未攜帶槍支。

  此前,對於不配槍的原因,警方內部人士有兩種説法:劉魯民之前在德州的命案並未涉槍;二是警方只是排查,並不知道劉魯民就在弟弟家裏。

  昨晚,在岱宗坊派出所戰友追思會上,面對為何不帶槍支的追問,包括泰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彬在內的多名泰山區警方人士婉拒回復,稱案件仍在調查,需等市公安局發佈。

  2 疑犯兩槍從何而來?

  居民稱來自其父

  警方通報顯示,撞停疑犯車輛並控制劉建軍後,警方繳獲雙管獵槍1支,自製小口徑手槍1支,匕首1把,獵槍子彈7發。

  問題是:兩支槍從何而來?泰安市軍分區第一幹休所附近居民介紹,襲警案疑犯劉氏兄弟之父居於幹休所,槍支來自劉父。劉父于2003年去世。

  昨日,本報記者就此諮詢泰安市公安局,得到的答覆是:案件仍在調查,案情不便透露。

  3 疑犯為何連闖數關?

  警方稱全警全市布控堵截

  通報稱,接警後,泰安警方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令巡特警、武警、刑警、交警等各警種在全城布控堵截。犯罪嫌疑人先後7次持槍搶劫車輛,換乘4輛車。導致包括山東一家電視臺記者乘坐車輛在內的民用車輛被劫。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警察支隊副政委李太文介紹,當時警方設置多道關卡,都被疑犯強行闖過,兩人先後撞壞交警五輛警車。

  警方追捕方案細節如何?昨夜,在殉職交警齊洪海追思會現場,泰安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大隊長馬洪介紹説,11時20分左右,槍案發生後不久,泰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下達布控指令,他向3個分管副大隊長傳達指令,副大隊長將指令傳達各民警。指令要求布控。馬洪解釋説,要求是指發現車輛及時報告,追蹤並監控,“專門提到歹徒有槍,注意安全”。

  4 逼停民警為何沒有武器?

  警方稱逼停者是交警

  警方通報稱,警車最後將嫌犯車輛圍堵在泰安市泰山區文化路中段,民警果斷用警車撞擊犯罪嫌疑人駕駛的車輛,致使其無法行駛。犯罪嫌疑人仍持槍拒捕,開槍導致交警齊洪海殉職。

  逼停車輛約12點20分左右,槍案發後已過至少1個小時,現場民警為何仍沒有武器?

  據媒體此前報道,撞停車輛的是泰安市交警支隊交警。直屬二大隊大隊長馬洪介紹,1999年,泰安市交巡警合併,前年交巡警又分離。交警配備是單警裝備,以腰帶、警棍、辣椒水、手銬等為主。

  ■ 相關

  德州命案潛逃男子身份存疑

  本報訊 昨日,德州一知情人透露,“1229”命案發生後,死者妻子張某即被警方控制,同時被控的還有另一名男子,另有一名男子潛逃。警方未確認潛逃男子是誰。

  昨日,德州一知情人透露,德州命案死者竇廣東,其妻為張某。2008年年底,經人推薦,張某開始服用並推銷“安惠”保健品。2009年上半年,二人鬧離婚並分居。去年11月,竇廣東到張某住所,與張某及一劉姓女子發生爭執,將劉鼻梁打傷。竇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保釋後與妻子的離婚案開審,尚未宣判。去年12月29日淩晨,竇在車棚遭人襲擊,身中三刀斃命。

  德州警方透露,命案發生後,張某和一男子被控制。另據知情人透露,還有一男子潛逃。知情人稱,泰安劉姓女子與張某的男性朋友劉建民(音)是親戚。劉建民50多歲,家住德州軍分區第一幹休所附近。2009年下半年,張某首次帶劉建民到德州諮詢“安惠”保健品,隨後劉建民引薦張到泰安拓展業務。張某介紹劉建民時,稱其是幹部子女,有背景,是記者,會拍照。

  昨日,德州軍分區幹休所一內部人士證實,劉魯民、劉建軍的父親曾是德州軍分區第一幹休所的離休幹部,上世紀90年代調至泰安軍分區第一幹休所,劉建軍隨父而至,哥哥劉魯民留在德州。

  據了解,劉家除劉魯民、劉建軍外,還有其他子女。上述劉建民與劉魯民的關係,警方尚未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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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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