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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彩霞首次拍藝術照 稱今年最大願望結婚(圖)

時間:2011-01-03 12:03   來源:四川新聞網

羅彩霞在拍攝中,男友幫她抱著衣服

  □昨天,羅彩霞來到成都市錦攝影拍藝術照。

  □她特意帶上了自己的男朋友。

  □她靦腆地説,她今年最大的願望是結婚。

  昨天,成都市錦攝影的影棚裏,羅彩霞細心挑選了一套服裝,站在鎂光燈前,原本的直髮,在髮型師的妙手下也泛起了波浪。羅彩霞一臉害羞地問攝影師,“粧會不會太濃了?”得到攝影師的褒獎後,羅彩霞擺起了POSE。

  羅彩霞説,這是她第一次拍藝術照,又興奮,又忐忑。為了這次拍攝,她提前1個多月預約,還是買的團購價,“只需要一百多元!”她説,別人聽説她要拍藝術照,都很關心,但當她告訴別人只是100多元的藝術照後,大家都露出不太期待的眼神。但她仍然很興奮,畢竟是她的第一次。她還特意帶上了自己的男朋友,她靦腆地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她就是個普通的女人,她今年最大的願望就是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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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彩霞是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人,因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及身份證被盜用造成2009年本該畢業的她無法畢業,成為新聞熱議的話題。2004年高考後,她沒有被任何高校錄取,而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範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錄取。命運由此發生轉折,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後考取天津師範大學,2008年,王佳俊順利畢業。而本應2009年畢業的羅彩霞卻不得不面臨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等一系列問題。羅彩霞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2010年8月13日下午1時,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羅彩霞案,案件由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經過四個多小時的庭審和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羅彩霞在庭下調解時作出很大讓步,被告王崢嶸一次性向羅彩霞支付4.5萬元賠償金,羅彩霞放棄其他訴訟請求,該案也成為侵犯姓名權案件獲取賠償數額最高的案件。2010年9月,羅彩霞被CDTV-2聘為記者,目前仍在實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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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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