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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發佈消費警示:醫療美容須簽“手術知情同意書”

時間:2010-12-06 16:58   來源:新華網

     針對醫療美容消費背後的高風險,上海6日發佈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慎選醫療美容項目,在接受醫療美容前須了解相關機構和執業人員的資質,謹防“美容不成反遭毀容”。

  據悉,今年1—11月份,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共受理美容類投訴1166件,其中醫療美容投訴203件,佔美容類投訴的17%。

  上海6日發佈的消費警示稱,一些美容機構不具備醫療美容資質,卻擅自開展美白、除皺、塑形等醫療美容業務;部分從業人員沒有行醫資質,卻冒充專業醫師,對外提供醫療美容服務。因此,消費者在進行醫療美容前,一定要查看經營者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是否齊全、有效,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證、禁忌症、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如果醫療美容機構未與消費者簽訂《手術知情同意書》,消費者切不可輕易同意美容項目的實施,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將得不到切實的保障。

  此外,消費者要科學、理性看待醫療美容廣告,不要輕信商家的宣傳推薦,也不要盲目追求價格昂貴或者標榜“創新”“特效”的醫療美容項目。(記者 俞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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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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