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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國外打工被蚊子咬傷認定是工傷 單位需賠償

時間:2010-11-23 14:01   來源:四川線上-華西都市報

  國外打工被蚊子咬傷 認定是工傷

  法律界人士:按《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在國內上班時被蚊子咬傷也是工傷

  “在國外工作時被蚊子咬傷,還傷得不輕,為此花去大筆醫療費,這算不算工傷?”廣安籍工人李雄正(化名)為此同所在單位——廣安市武勝縣某建築公司進行了長達3年的拉鋸戰,終於討回了公道:勞動部門認定李的傷為工傷,並獲得法院支援。

  10月21日,在武勝縣法院民一庭法官的調解下,李雄正獲得10萬元賠償款。

  律師稱,李雄正工傷索賠案極為罕見,他索賠成功,為勞動者提供了一個工傷認定及索賠的典型案例。

  國外打工被蚊子咬傷先後用去醫療費4萬元

  李雄正是廣安市岳池縣人。2007年6月5日,他與武勝縣某建築公司簽訂了勞務用工合同,到安哥拉從事輸變電線路架設工程工作。

  安哥拉位於非洲西南部,大部分屬熱帶草原氣候,一年之中只有旱季和雨季之分,當地蚊蟲肆虐。9月15日上午11時許,李雄正在安哥拉輸變電線路架設工程285號高壓鐵塔工地上班時,右小腿不慎被毒蚊子咬傷,隨後出現紅腫、潰瘍。隨隊醫生對其傷口進行了治療,但一直沒有治愈。

  2007年10月30日,工程完工後,李雄正回國,先後到陜西、重慶、四川等多家醫院治療,醫生診斷為“皮膚潰瘍伴軟組織感染”,共用去醫療費4萬元。

  李雄正認為,他是在安哥拉工作時被蚊子咬傷的,應該算工傷,這4萬元醫療費應由用工單位武勝縣某建築公司買單,並且該公司還應賠償一些相關損失。為此,李雄正同武勝縣某建築公司進行交涉。

  向建築公司索賠遭拒工人踏上漫漫維權路

  但是,武勝縣某建築公司根本不承認李雄正在安哥拉做工期間發生過因蚊子叮咬傷而被感染這回事。“他回國時,經過相關部門檢疫檢查,沒有任何傷病和病毒感染。他在安哥拉做工期間也沒發生因蚊子叮咬傷被感染的事實,所以他的傷不能算工傷。”武勝縣某建築公司為此拒絕承擔相關責任。

  交涉無果,李雄正向廣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其間經司法鑒定,認定李雄正皮膚潰瘍伴軟組織感染是因安哥拉毒蚊子咬傷所致。

  2008年10月24日,廣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認定李所受傷害為工傷。

  對此認定,武勝縣某建築公司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復議結果仍認定李是工傷。該公司仍然不服,將廣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告上了廣安區法院。

  廣安區法院認為,李雄正與武勝某建築公司簽訂了用工合同,李在該公司承建的工地上務工,他們之間是勞動關係。李在安哥拉務工時,右小腿不慎被毒蚊子咬傷,係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傷,所以認定李為工傷符合法律規定。

  但武勝縣某建築公司依舊不服,上訴至廣安市中級法院。2009年11月,廣安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廣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

  經四川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李雄正為十級傷殘。

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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