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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重老婦被棄派出所門口 被送回後再被棄置公路

時間:2010-10-30 09:55   來源:廣西新聞網

  10月20日,72歲的陸老太站在宜州市德勝鎮的家倚門張望。幾年前,寡居的她挑著鋪蓋行李去投奔一名鰥夫,體弱多病後回家的路卻異常艱難——她曾被擱在派出所門口,後來又被棄于公路,差點丟了命。令人欣慰的是,幾番折騰,她的兒子陳某終於接納了她。陳某説,他想通了,無論如何,她都是他的媽。

  病重老婦被棄派出所門口

  五六年前,66歲的陸老太與該市懷遠鎮72歲的歐老頭相遇。一個喪偶,一個寡居,陸老太從此住進歐老頭的家,不過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陸老太有二子二女,兩個女兒均出嫁多年,兩個兒子是孿生的,大兒子多年在外,在家的只有小兒子陳某。陳某有三個孩子,老大剛初中畢業,在家務農;老二和老三都還在上學。

  歐老頭的兩個女兒出嫁多年,一個兒子已故,一個兒子是智障者。

  歐老頭靠政府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陸老太則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因為她的戶口不在該村,當地村幹部無法為她申請低保金。隨著歲月流逝,兩位老人的健康每況愈下。今年下半年,歐老頭白內障加重致雙目失明,臥床不起;陸老太也疾病纏身,有氣無力,需要照料。由誰來贍養陸老太,兩位老人各自的子女有了不同看法。

  接受採訪時,歐家二女兒説:“我們沒有人手護理他們二老,也沒有錢雇人,而老太又鬧著要回親生兒子的家。我們就送她回去唄!”

  陳某則説:“當年我媽去歐老頭家時,還挑得幾十斤重的東西。我媽做得工時,那邊家怎麼不送她回來?現在她做不得工了,就趕她出來,哪有這種道理?”

  9月25日傍晚,歐家人雇了三輪車,把陸老太送到德勝鎮,但陸老太的小兒子陳某連門都沒讓他們進。雙方吵了一場。當晚7時許,歐家人用三輪車把陸老太送到德勝派出所門口放下,被民警勸阻。

  歐家稱已把老太送回家門口

  9月25日晚9時許,民警莫威偉陪同歐家人,帶著陸老太前往德勝鎮。

  歐家二女兒與陳某雙方仍各執己見,爭執不下。莫威偉做了一個多小時的思想工作,陳某終於松了口,表示願意與歐家二女兒協商。晚10時許,民警撤離,由雙方繼續協商。民警走後,陳某強硬地堅持要歐家先把他母親的病治好,再送回來。於是,歐家人又把陸老太帶走了。

  10月20日,記者來到懷遠鎮,找到歐老頭的家。

  光線昏暗的老屋裏,歐老頭蓋著棉被躺在床上,鬚髮花白雜亂,眼球被厚厚的白內障覆蓋著。

  “您家老太婆呢?”

  “走了,回去了。”

  “為什麼把她送回去呢?”

  “她喝酒多,養不起。”

  據歐家人説,陸老太一日三餐都要喝酒,每天至少要喝掉一公斤散裝米酒。每公斤散裝米酒三元錢,一個月她就要喝掉90元,可歐老頭每個月的低保金只有150元。

  記者輾轉查到歐家二女兒的手機號碼。她在電話裏説,9月27日下午,她和朋友謝女士把陸老太送到陳家門口時,門是關著的,沒人在家。她們就把陸老太放在門前的地上,還留了兩個粽子給她。按照歐家二女兒提供的電話號碼,記者撥通了謝女士的電話。謝女士説:“我們的確把陸老太送到她兒子的家門口了。”

  老婦再次被棄公路上

  10月3日下午2時55分,宜州市120、122及110先後接到報警電話稱,有個老太太躺在德勝橋頭水庫附近的公路上,聽説躺了很長時間,身上沒有明顯外傷,但坐不起來,不能説話,估計快不行了。

  宜州市人民醫院、德勝交警中隊、德勝派出所分別派人趕到現場。只見地上的老太太瘦骨嶙峋、衣衫襤褸,顯然已流浪多日。她身上沒有任何身份證件,身旁有一個裝著舊衣裳的蛇皮袋。地上放著一小袋煮熟的米飯和一瓶飲料,顯然是好心人施捨的。但是,她連進食的力氣都沒有了。

  協警一眼就認出了她。德勝鎮民政辦工作人員也聞訊趕來,與民警一起,把陸老太抬上皮卡車的車廂。記者從視頻中看到,他們從田野裏找來一些曬乾的稻草,厚厚地墊在她身下,還給她披上外套擋風。3日下午,皮卡車把陸老太又送回了她兒子家。

  母子之間當年有隔閡

  10月20日,陳某跟記者有過一番長談。陳某説,其實他心裏有一個疙瘩解不開:“不怕您笑話,我媽特愛酒,頓頓都要喝,一頓喝個半斤八兩的,喝醉了就罵人。沒錢買酒喝,她就趁我們不在家時,把家裏的穀子、大米什麼的挑去集市上賣。”

  五六年前,陸老太跟歐老頭鬧“黃昏戀”時,兒女反對,親戚唾罵。她拋下一句“死都不回來了”,然後挑著鋪蓋、衣服和鍋碗瓢盆就走。陳某説:“我媽‘改嫁’後,總有人在我背後戳戳點點的,説‘他老媽六十幾歲還去改嫁”。好幾次,我在集市上碰見她,叫她回家,她都不聽。”

  原諒老人也是一種孝

  10月20日,宜州市公安局德勝派出所所長蘭建軍等民警帶著蘋果、雞蛋等慰問品,驅車前往該市懷遠鎮。他們此行的目的,是想看看那位被多次遺棄的病危老婦,這一次,她是否能真正地安頓下來。

  陳某家的門開著,一名老婦站在門口,倚著門框向外張望。她的身旁,是一張鋪在地上的稻草床。鄰居説,她就是陸老太。記者問陸老太:“老人家,前些天是誰把你送到公路上的?”她搖搖頭説:“我不記得了。”記者又問:“前幾年,您到哪去了?”她面露尷尬地説:“我在我大女兒家。”

  蘭建軍對記者感嘆,兩家、兩代人的恩怨本來就是糾結不清的,糾纏孰是孰非沒有什麼意義。再説,老人已是風燭殘年,就算子女認為老人做錯了,也是該釋懷的時候了。她畢竟是給兒女生命的人,僅憑這一點,就應當原諒老人。

  正在桑林裏幹活的陳某被叫了回來。蘭建軍對陳某説:“縱有千般不是,媽還是媽,總是要認的,也是要養的。不養媽,不要媽,更加要挨戳脊梁骨。你看,我們在公路上撿得你媽媽錄了像,每次送她回來也都錄了像。如果你媽媽有個三長兩短,這就是你們涉嫌遺棄罪的證據了,這是觸犯刑法的,要坐牢的。”

  陳某連連點頭:“講得對,講得對。隨便怎麼樣,媽還是媽。你們在公路上撿得我媽的第二天,我就請村醫給她打了一天的吊針,花了180多元,她就好很多,現在還能到門口走走了。”

  陳某拿了一個蘋果想削給母親吃,但她搖搖頭指指牙齒説:咬不動,不想吃。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必須原諒我們的媽媽,以換取下一代原諒我們。廣西新聞網記者 黃乒賓 盧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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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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