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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推人阿伯被索賠28萬 稱遇跳橋秀不會再出手

時間:2010-08-25 13:26   來源:廣州日報

自稱非“故意傷人”欲申報“見義勇為”

  去年5月21日,賴健生路過廣州海珠橋,。1年多來,賴健生難堪精神壓力,深居簡出。

  今年3月住院期間,賴健生接到海珠區法院發來關於受理“陳富超起訴其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的應訴通知書,索賠金28.5萬元。“傷害他的不是我,是那個沒氣的氣墊。”賴健生昨日在家中向記者傾訴時,倍感冤屈。

  “推人”風波後以畫安神

  現年68歲的賴健生患神經衰弱,服用精神藥物多年。1年多前的那次“推人”風波,讓他在一段時間內飽受輿論壓力之苦,後診斷出輕微腦萎縮,精神狀態更急轉直下。近1年來,除固定的精神類藥物,他每晚還要多吃2粒安眠藥,才能休息。但有時這樣仍不管用,“我昨晚吃了藥還是睡不著”。

  精神不佳不宜出門,賴健生1年多來重拾寫詩、作畫等青年時代的雅興。一疊家人的畫作堆在茶几上:一幅年輕女子的肖像畫,右下角標注著“1969年”,那是妻子梁姨;幾幅小孩子活潑起舞的黑白畫,是孫子今年跳肚皮舞時的情景;其他的花草、山水等速描不計其數。女兒當年用了一半的英語簿已被他當作起草用的畫簿。

  涉嫌“故意傷害”被起訴

  今年3月,因“反覆頭暈3年余”等症狀住院的賴健生,在病床上接到海珠區人民法院發來關於受理“陳富超起訴其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的應訴通知書。陳富超向他索賠28.5萬元。因賴健生身體不適,法官酌情將開庭時間延後,暫未定具體日期。

  “鄧玉嬌也能沉冤得雪,我比起她來,更無犯罪事實可言。為人民群眾而仗義出手,又何錯之有?”賴健生表示,自己始終想不通,“傷害他的不是我,而是那個沒氣的氣墊。”

  賴健生向記者表示,當時爬上橋是為解決3個問題:“一是讓陳富超儘快下來,免致意外;二是幫助警察解圍,畢竟5個小時也毫無進展;三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大家耗費的時間該有多少呀!” 他多次強調,氣墊失靈在其計算之外。

  賴健生的一臉白鬚讓大家差點認不出來,喜愛藝術創作的他表示,這並非為“藝術”而為,全然是“一肚子的冤屈氣無處可訴”,所以蓄鬚“讓眾人看看一個為大家做了好事的老人卻還要承受這種傷害”。

  申報“見義勇為”暫無回音

  賴健生表示,自己爬高時,滿腦子都是為人民群眾的利益考慮,沒有半點私心,敬禮也是他軍人背景的正常反應。抱著這種為民請命的想法,他于兩三個月前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請,自薦“見義勇為市民”稱號,然而暫時未有回音。

  深居簡出的日子裏,賴健生不忘海珠橋“跳橋秀”對公眾造成的影響。他特別關注媒體提出的各種建議,“但至今不見提出來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為此,他在家中比比畫畫,描出一張自認為是最佳方案的草圖:在被當作階梯的橋架上繞上鐵皮,長度約2米,利用光滑的表面阻止跳橋者攀爬。

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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