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墳山墓地,本是為了提升城鄉文明水準、保護生態環境,初衷無可厚非,關鍵是怎麼做。試想,宜良縣如果能設身處地為村民著想,照顧一下他們的利益,給予相應的種樹、管護費用和補償,從經濟上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這種被逼無奈的“應付”還會大規模出現嗎?
遺憾的是,在具體執行中,有關方面卻不顧實際情況,不體恤民情難處,一味用行政力量向村民施壓,用運動式的治理手段推行,其結果只能是勞民傷財,適得其反。近年來,不論是“荒山涂綠漆”事件,還是“墓碑刷綠漆”奇聞,無不是打著環保的旗號,卻釀成了破壞生態的惡果。
行為方式映照著思維模式。不顧實際、漠視民利的做法,背後是形式主義、政績衝動在作怪。當年,隋煬帝為了向西域商人炫富,令人用絲帛纏繞樹木,甚至賣菜的也要用精美草席鋪地。然而,卻有商人質疑:貴國也有窮人,衣不蔽體,為何不用絲帛給他們做衣服,卻用來纏樹呢?隋煬帝是個壞榜樣,我們的幹部可不能向他學習。以犧牲群眾利益來換取虛假政績、表面風光的做法,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