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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街“菲亞特”車禍責任確定 肇事司機已被刑拘

時間:2010-06-04 07:53   來源:北京日報

  長安街“菲亞特”車禍責任確定

  肇事者英菲尼迪司機酒後、超速、闖紅燈、逃逸負全責已被刑拘

  昨天,備受關注的菲亞特、英菲尼迪車禍事故責任認定出爐。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肇事逃逸——英菲尼迪司機陳家被認定有四項極其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判定負該起事故全責,目前已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事故其他當事人無責任。據了解,交管部門進行的圖像跳幀實驗證明,事發時肇事車車速高達110.6至121.7公里/小時。

  交管部門介紹,朝陽交通支隊對陳家進行了體內酒精含量檢驗。陳家本人在筆錄中承認自己此前曾在酒吧飲酒。同時,事發時陳家車內的三名乘客也均供述陳家事故發生前曾飲酒。

  此外,技術人員對陳家所駕駛的英菲尼迪車進行了車速鑒定:通過監控錄影對事故經過進行圖像跳幀實驗,運算得出“英菲尼迪”前端經過參照線一、參照線二之間的行駛速度(出事故時)約為110.6至121.7公里/小時。而該路段屬於普通城市道路,最高限速為每小時70公里。肇事車超速超過57%。

  事故發生後,菲亞特車內的司機及其女兒經搶救無效先後死亡,司機的妻子全身多處骨折、多處內臟出血,目前還在接受治療。肇事司機陳家如果最終被法院認定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則將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而且,由於肇事逃逸,陳家還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得再考取駕照。

編輯: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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