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擴大刺激犯罪
“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現出低齡化、團體化、暴力化、累犯化等特點。”這位負責人分析説,其根本內因是較低的文化水準和淡薄的法律意識。
據了解,絕大多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知識匱乏,法制意識更是淡薄。他們往往想法簡單,動輒實施暴力,而且不計後果。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未成年人貪慕虛榮、講究吃穿、好逸惡勞,為不勞而獲,他們便會鋌而走險;而部分未成年人心態失衡,報復情緒濃,遇事易生妒恨,繼而進行報復。
這位負責人認為,監督管理缺位、家庭教育的缺失與不當也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誘因之一。
有的青少年因家庭暴力、單親家庭、留守家庭和家境貧困等原因,在成長過程中缺乏關愛、缺少管教,容易形成不健全的人格;另一方面,有的家長對孩子凡事遷就、縱容放任,往往使其形成自私任性、蠻橫霸道的不良品行,遇到問題,便尋求暴力途徑解決或者以暴力宣泄情緒。有的家長在明知孩子犯罪後,不僅不教育,反而聽之任之,甚至棄之不管。學校教育單一、乏力,“高分教育”模式導致了對學生德育的忽視,很多學生缺乏自主學習意識,産生強烈的厭學情緒。一部分成績較差的學生,在得不到正確的引導和關心的情況下,極容易自暴自棄,最終脫離學校,流向社會,滑向犯罪泥潭。
與此同時,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也不容忽視。未成年人由於自身認知水準的限制,對貧富差距擴大等社會現象感到茫然和困惑,再加上就業形勢嚴峻,很容易導致他們産生厭世、憤世情緒。在面對“享樂主義”、“金錢至上”等不良思想觀念,以及大量含有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內容的資訊時,未成年人由於缺乏鑒別能力,而學習、模倣心理又比較強,往往會將網路、影視中的“犯罪手段”應用到現實中。
對於那些因各種原因而逃學、失學、輟學、失業、閒散的“邊緣未成年人”,重慶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認為,各方應當形成合力,“學校和家長及各部門要加強對學生參加義務制教育的情況進行梳理、檢查,盡可能讓失學的孩子回歸課堂,重拾學業。同時,共青團、婦聯、工會等人民團體以及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應當有針對性地解決其就業和教育管理問題,大力開展幫扶救助和權益保護工作,預防和減少其違法犯罪”。
作為司法機關,這位負責人表示,全市檢察機關應認真落實未成年人案件專人辦理制度,嚴格執行專門的訊問制度,完善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建檔登記制度,嚴格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全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積極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文中未成年每人平均為化名)(記者 徐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