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男子為減輕病妻痛苦砍死妻子 曾一直照顧她40年

時間:2010-05-18 10:33   來源:華龍網

  結婚40年,他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始終不離不棄,照顧有加。昨日,被街坊鄰居譽為“好男人”的李佳友(化名),卻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站上被告席。他被檢察機關指控殺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結髮妻子陳玲(化名)。

  據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李佳友與患有精神病的被害人陳玲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後陳玲多次精神病發作,均由李佳友獨自照料其生活起居。去年8月,陳玲被確診患有膽囊癌後,精神病再次發作,李佳友繼續送妻子到醫院治療,未見好轉。

  今年1月7日,陳玲在高新區渝州路的家中無故將大衣剪毀,並不配合服用藥物。次日7時許,陳玲又在家中欲尋找照片燒燬,李佳友對其勸阻未果,産生殺死陳玲的念頭,遂持斧頭朝陳頭部猛擊數下,將其擊倒在床。見陳玲仍有呼吸,李佳友又用手卡壓其頸部,並用枕巾和毛巾捂壓其口鼻致其死亡。1月8日,李佳友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在昨日上午的庭審中,李佳友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基本沒異議。不過,他辯稱,他當時是想讓妻子儘快脫離痛苦,一時衝動下了手,他願意認罪,並請法官看在他曾照顧妻子40年的份上及認罪態度好,能對其從輕處罰。

  公訴人則認為,從全案來看,李佳友並不是不講道德、不盡義務的壞丈夫,也基本盡到了作為家庭成員的一定義務。但是,無論妻子病到何種程度,作為丈夫都應該救治她的疾病,不能放棄,更不能採取極端的手段結束她的生命。置法律于不顧,採取殘忍的手段殺害病妻,不僅法律難容,也是倫理道德難以接受的。

  因案情重大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記者 劉洋)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社會新聞 經濟新聞 教育新聞

編輯:馬豐軍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