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女子趕病重丈夫死前起訴離婚 不願名字寫上靈位

時間:2010-04-23 09:11   來源:東南新聞網

  丈夫病重生命垂危,醫生説活不過一個月了。聽到這個消息後,妻子忙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與丈夫離婚。

  她與丈夫結婚20多年,為何選擇在丈夫彌留之際離婚?妻子陳花(化名)説,丈夫謝輝(化名)“對不住她”,她希望丈夫死後,自己的名字不要出現在他的靈位上。於是,趕在丈夫死前,她向法院提出離婚。

  向法院起訴後6天,謝輝因病過世。前日,泉港法院鋻於被告一方去世,裁定終結此案。最終,陳花也達成心願,自己的名字並沒有出現在靈位上。

  妻子: 

 

  自稱分居10年丈夫“對不住她”

  陳花是泉港山腰人,今年46歲。昨日,她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和丈夫謝輝20多年的“恩怨”。

  1988年,經媒人介紹,陳花與同齡的謝輝結婚。婚後,他們生有2男1女,現在孩子都已經成年。陳花説,雖然她和謝輝的婚姻關係保持了23年,但早在10年前,夫妻倆的感情就出現裂痕,經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後來,丈夫搬到廈門生活,兩人分居至今已有10年。

  陳花説,在這期間,丈夫對她和兒女不聞不問,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沒承擔撫養孩子的費用。她只好出外找工作,當清潔工人,靠著幾百元的工資獨自將孩子拉扯大。去年,她帶著孩子搬出了夫家,到外面租房子住。

  正因為如此,陳花認為丈夫“對不住她”。在得知丈夫得重病時,她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我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現在他的靈位上”。今年4月2日,謝輝過世。陳花説,“我到現在也不知道他到底得的是什麼病,他去世我也沒去看他”。

  夫家:

  臨死時提離婚她“不仁義”

  昨日,從謝輝的哥哥謝明(化名)那裏,記者卻得到了另一個版本的説法。謝明説,陳花和弟弟感情不好,的確已分居10年,但弟弟卻支付了3個孩子的撫養費。他説,大約10年前,弟弟到廈門去務工,偶爾回家。但即使在外面,弟弟還會寄孩子的撫養費回家,直至孩子初中畢業。

  “但無論怎樣,病危前提離婚,她有點不仁義。”謝明説,陳花跟他的幾個兄弟關係都不好,但陳花在弟弟臨死時提出離婚,讓他們很意外。“再怎麼説,弟弟跟3個孩子有感情”,謝明説,弟弟出殯時,3個孩子還前去送行了。孩子們的做法,更讓他覺得弟弟“確實對孩子盡了一份責任”。

  兒子:

  父親杳無音訊10年母親獨自撫養長大

  對於父親,謝輝的二兒子謝亮(化名)説,對於生病前的父親,他印象很模糊。

  謝亮今年22歲,已經在工廠打工了。他説,自己讀初一時,父親沒打招呼就走了。當時,母親還找了父親一段時間,但沒找到。後來,母親便很少提起父親,他也不知道父親去了哪。父親走後,母親到工地做小工、當清潔工,供兄妹三人讀書。再加上外婆等人的幫助,他們順利上完初中。如今,他的妹妹還在讀高中。

  “我不知道父親有沒有寄錢回來。”謝亮説,他認為母親撫養他們“真的很辛苦”。今年父親病重,提出要見他們兄妹3個,母親不是很願意,“後來,父親出殯時,母親叫我們去送父親一程”。謝亮説,當時母親叫他們去,他們兄妹便去了。在靈位上,他看見了他們兄妹3人的名字,但母親的名字沒刻上去。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社會新聞 經濟新聞 教育新聞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