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劉淑芹(化名)9年前為了照顧生小孩的女兒,從鄉下來到哈爾濱市。當時她承擔起了女兒家的全部家務,一直到外孫上小學。劉淑芹説,看到孩子大了,家裏沒什麼勞累的家務,女兒竟趕她回鄉下老家,而且一分錢贍養費也不拿。3月5日,劉淑芹一氣之下將女兒起訴至哈市道外區法院。法官調解過程中,當女兒不同意給她拿錢時,她竟然當庭爆料:女兒給別人當“二奶”。
起訴女兒索要“保姆費”
3月13日,哈市道外區法院民事庭副庭長趙詡接待了一起案件的當事人。“當事人是一名60歲的老太太,叫劉淑芹,她狀告自己的女兒,討要在女兒家幾年的保姆費。”
經了解,今年60歲的劉淑芹家住賓縣農村,生育兩個兒女,兒子已經結婚多年。2000年,丈夫因病去世後,她獨自一人生活。2001年,在哈市打工的女兒因為生小孩需要照顧,於是劉淑芹來到哈市。生活了一段時間以後,女兒提出,因為孩子小以後也需要幫手,不如乾脆就讓母親長期住在哈市,由她來贍養母親。劉淑芹同意了女兒的想法。
劉淑芹説,女兒沒有育兒經驗,外孫全都是她一手照顧,而且女兒也不再洗衣做飯了,甚至連襪子內褲也不洗,家務全部由她來承擔,就這樣一直照顧到外孫上學。可是隨著孩子大了,家務少了,女兒對她就不像以前了,幾次暗示讓她回到鄉下去。今年2月份,母女倆吵了起來,而且很厲害。劉淑芹決定回老家,可是女兒竟然一分錢也不給她。
劉淑芹認為,她在女兒家簡直成了保姆,沒想到女兒“卸磨殺驢”,一氣之下,她來到哈市道外區法院,以討要“保姆費”為由將女兒告上法庭。
當庭曝女兒是“二奶”
按照程式,在案件開庭前,先進行雙方調解。趙詡法官找來了劉淑芹的女兒詢問情況。她承認是自己將母親接到哈市來的,為了照顧她和幼小的兒子,母親的確很辛苦,但是她沒説過要贍養母親的話,因為她還有哥哥,況且母親自己還有房産和土地,不至於沒有生活來源。
劉淑芹的女兒説,自己沒有工作,生活來源全靠丈夫,但是這些年來明裏暗裏已經給了母親不少錢,所以在母親走後她就沒有給母親拿錢。對於母親起訴自己,她感覺非常不理解,希望通過調解解決。趙詡法官決定進行第一次調解,讓她想不到的是,調解過程中母女當庭矛盾激化,竟然反目。
趙詡説,因為劉淑芹提供不出在女兒家當保姆的足夠證據,所以她勸解劉淑芹撤訴,同時她也勸解劉淑芹的女兒拿一部分錢,但是劉淑芹不同意,堅持要求自己的訴訟請求。女兒一氣之下斥責了母親幾句當庭離去。沒想到,劉淑芹情緒激動,竟然當庭爆料:女兒是給別人當“二奶”的,並説了其他非常難聽的語言。
第一次調解失敗後,趙詡又多次約見劉淑芹反覆做她的工作。最後,劉淑芹終於答應撤訴。
記者手記:
這起案件從開始到結束都讓人感覺非常心痛,母親起訴女兒討要“保姆費”,之前幾乎沒有這樣的案例。按理來説,母親是辛苦的,她應該得到女兒的尊重和贍養。但這裡面到底有什麼隱情致使母女法庭相見不得而知。即使女兒存在過錯,母親也不應該把女兒的“隱私”暴露出來,使矛盾更加激化,這也可能會導致女兒甚至孩子受到不應有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