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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敗家男讓“老鴇”情人冒充前妻騙百餘萬房貸

時間:2009-12-10 09:32   來源:揚子晚報

  南京江寧一名女子為了家庭苦苦在外地打拼,為丈夫和女兒賺下了4套房子和2間店舖。可是“女強人”今年春節回家後卻發現由丈夫經營的2間店舖已經被變賣了,而且她和女兒的兩套房子已經被丈夫抵押給銀行貸了121萬元。“敗家男”帶著鉅款躲起了貓貓,直到最近被警方抓獲,此案才真相大白。

  一個“女主外男主內”的家庭

  老婆在外地當廠長,丈夫在家吃喝嫖賭,兩人不得不離婚分家産。

  董文芳今年45歲,她有一手刺繡的絕活,早在1991年她就南下廣東東莞打工,憑著這手藝,很快在一家服裝企業站穩腳跟。公司董事長對她非常信任,現在她已經是這家服裝廠的廠長。董文芳的丈夫叫王大栓,今年49歲,兩人1987年結婚,育有一女。一開始,王大栓也跟著董文芳在外打工,但是沒幹幾年他就嫌苦嫌累,嚷著要回去。董文芳的事業有了起色,王大栓就一個人回到江寧老家,説是照顧女兒,但是一直也沒找份正經事幹,在外面到處混。董文芳看著丈夫不爭氣,她看在眼裏急在心裏。2007年,董文芳在江寧金寶大市場購置了兩個門面房,想讓王大栓做點安穩生意。為了防止丈夫繼續不務正業,她還特地請王大栓的哥哥姐姐幫忙照看店面。

  王大栓的哥哥説,王大栓根本沒把心思放在做生意上,經常早上去店裏喝杯茶就走,把店丟給他和妹妹兩人照看。2008年2月13日,董文芳終於忍無可忍,與王大栓協議離婚。王大栓的哥哥表示,弟媳董文芳是一個非常重情重意的人,但是王大栓盡糟蹋錢,還曾因嫖娼、賭博被派出所治安處罰過好幾次。

  2套房子遭遇離奇“抵押”

  前妻回家大吃一驚,自己和女兒名下的房子已被人拿去貸了款

  在離婚協議上,董文芳和王大栓對家中財産做了明確分割:秣陵街道的一套房子歸董文芳所有,東山街道書香名門的一套房産歸女兒所有,秣陵街道的兩套拆遷房一人一套(尚未交付),金寶大市場的兩間店舖歸王大栓所有。

  董文芳今年春節回家探親期間卻意外發現自己和女兒名下的那兩套房産竟然已經被人用作抵押貸款,共計121萬元。“銀行出了個證據給我們,如果6個月不還款,就拍賣我的房子。”董文芳找人調查發現:2008年5月,女兒丹丹名下的房子被抵押給了南京某銀行,借款76萬,期限20年;2008年7月,她自己名下的房子,被抵押到江寧某信用社,借款45萬,期限1年。抵押貸款人都是王大栓。而王大栓此時早已把兩間店舖轉手賣掉,不知去向。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房主本人到場簽字,然而董文芳和丹丹一沒簽字二沒授權,房子怎麼就被王大栓抵押給銀行的呢?王大栓帶著百餘萬鉅款究竟到哪去幹什麼了呢?猶豫再三,今年8月,董文芳向南京江寧警方報了案。

  房主“董文芳”照片是另一個女人

  辦貸款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全是假的。

  辦案民警首先找到江寧的那家信用社,該社負責人查閱存單後對民警表示,王大栓辦理貸款時,房主“董文芳”本人也是到場的,而且還簽了字。“他們帶著夫妻結婚證、收入證明、身份證等一系列東西來了,我們認為符合貸款條件,就放貸了。”

  信用社隨後調出了王大栓當時出具的結婚證和房主“董文芳”的身份證複印件。然而民警驚訝地發現,這兩份證件上,所謂房主“董文芳”的照片卻是另外一個女人——也就是説,王大栓用別的女人的照片分別辦了一張假身份證和假結婚證,並且帶著該女子冒充董文芳到銀行簽字貸款。民警又來到南京某銀行湖北路分理處,結果發現王大栓對女兒丹丹名下的房産也是故伎重演。

  神秘女子竟是洗頭房“老鴇”

  “她當時説要買房子缺錢,就找到我借錢,最後她説讓我用那套房子做抵押辦貸款。”

  東窗事發後,王大栓一直逃竄在外。今年中秋節當晚,王大栓趕回老家秣陵陪父母“團圓”,結果被民警當場抓獲。王大栓承認了自己騙貸的犯罪事實。他當時是在雨花臺以500元的價格找人做的一系列的假證。因為王大栓和董文芳婚後十幾年一直都沒領結婚證,他們的結婚證是在2001年補辦的,比較新。王大栓就帶著前妻身份證和這張結婚證找到做假證的人,要求他們以此為模板,然後將照片都換成另一名女子的,最後帶著這名女子一起去辦理貸款矇混過關的。

  當初和王大栓一起去騙貸的神秘女子究竟是誰呢?她現在身在何處?王大栓拒不交代。辦案民警比對大量資料後發現,這名女子姓潘,今年40歲,曾在江寧經營一家洗頭房,而且在2007年時還曾因賣淫嫖娼和王大栓一同受過處理。種種證據表明,潘某在本案中不但扮演著冒充“董文芳”的角色,而且還是本案的策劃人之一。

  最終,王大栓承認,潘某就是找他借錢的“朋友”。案發前他就“借”了10萬給潘某,事後潘某只還了3萬。騙取45萬貸款後,他本人只留了8萬元,另37萬全都給了潘某。“她當時説要買房子缺錢,就找到我借錢,因為我賣店舖的錢都和她花得差不多了,現在身上沒錢。最後她説讓我用那套房子做抵押辦貸款。我説了,房子不是我的。但是她説沒關係。”為了把房子成功抵押,潘某還曾去仲介公司諮詢過辦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證件、手續,然後一一告訴王大栓,最終由兩人一同去操作的。

  昨天上午,記者在江寧區看守所見到了王大栓。記者詢問他和潘某是什麼關係,王大栓反覆對記者強調兩人只是“普通朋友”。

  目前,王大栓已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及詐騙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已將潘某列為網上通緝人員全力緝拿。

  如何拿回被假冒抵押的房産

  銀行和房産局都有責任,律師為房主支招維權

  法律界人士表示,在本案上向王大栓貸款的銀行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銀行放貸必須對抵押權人、財産進行一個謹慎的審查義務。如果兩家銀行在辦理王大栓的貸款時給房主本人打個電話核實一下,那麼接下來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那麼董文芳如何才能拿回自己被假冒抵押的房産呢?江蘇金長城律師事務所的高駿律師告訴記者,因為該抵押合同並非董文芳與銀行簽訂,也未實際辦理過相關公證,該抵押行為應屬無效。但實際上,侵犯董文芳及其女兒合法權益的應是房産登記主管機關的抵押登記行為。因為房産登記主管機關(房産局)在實施具體行政行為過程中也未盡審查義務,致使他人合法財産被錯誤地辦理了抵押登記,存在過錯。

  高律師表示,鋻於目前公安機關已查明王大栓的犯罪事實,董文芳如果想拿回房子可以在法院執行程式中提出異議,執行程式中拍賣應當中止。同時董文芳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以房産登記主管機關為被告,要求法院依法撤銷房産登記主管機關的抵押登記行為。(文中人物均係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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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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