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康萬年庭上稱槍擊老虎是“自衛”。
紅外線相機拍到的野生印支虎照片。
今年2月,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動臘縣兩村民帶獵槍上山,打死一隻花斑印支老虎。村民們將老虎開腸破肚、瓜分虎肉背回家清燉吃了。
前天,動臘縣法院審理了6名參與吃老虎的“饞嘴”村民,公訴機關指控槍殺老虎的兇手犯有數罪,而被吃老虎的身世也引發關注。
兩村民槍殺一隻老虎
今年2月某晚,村民康萬年、高祖橋相約到南頓河去捉石蚌。當晚10點,康萬年突然發現河對岸的樹叢中有兩隻閃閃發光的眼睛。康萬年取下背上的獵槍對其開了一槍,兩人跑去一看,原來是只老虎,老虎脖頸中槍,倒在地上死了。
次日,兩人叫來同村村民陳乃彬、楊建明、周自永上山,將老虎開膛破肚剝了皮。把老虎皮和內臟就地掩埋,隨後來到大臭水小組學校舊址操場,分割了虎骨、虎肉、虎頭及虎爪等,分配完後,村民各自將分到的物品背回家中清燉著吃了。
分到虎頭和虎爪的村民陳乃斌回家後,掰開虎口一看,發現虎牙磨得只剩牙根,原來被他們燉著吃了的這只野生老虎已到遲暮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