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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鐘點工”成新職業 八成網友拒雇人“收菜”

時間:2009-09-24 09:14   來源:浙江線上

  “農場”裏的菜熟了,但人在外出差,沒法上網;想QQ快點升級,但單位電腦不能上網……怎麼辦?類似問題其實已算不上煩惱,因為所有這些,你都可以雇人來做。

  最近,一種名為“網路鐘點工”的新興職業在網路上悄然出現,QQ代挂升級、好友買賣刷身價、農場代收、代搶車位……他們的服務內容包含了“所有通過網路完成而僱主又沒有精力或時間來做的事”,有人甚至打出“只有你想不到,沒有我做不到”的口號。

  農場代收代種兩元一次

  昨天,記者在淘寶網上對網路鐘點工進行搜索,總共跳出1000多件與之有關的物品,發佈範圍遍佈全國各地,其中浙江的就有100多件。
 
  網路鐘點工提供的服務大致分兩類:一類相當於現實中的鐘點工,如購買車票、接送小孩、送花、打掃衛生等等;另一類服務則跟網路有關,比如,農場代收、代搶車位、在網上上傳商品、下載歌曲、網店裝修等等。

  大多數的網路鐘點工都只提供後一類與網路有關的服務,他們號稱“金錢可以買到時間”,通過網路完成僱主想做但沒精力或時間做的事情。他們的開店時間大多集中在今年。

  每一個細分的服務項目之後都有明碼標價:農場代收代種一般一兩元每次,下載音樂、網上發帖等在兩三元左右;有些賣家還提供農場代收代種、代搶車位等項目的“包月”服務。

  兩個月成交額數百元

  昨天,記者聯繫到近10名浙江的網路鐘點工,這些人中有白領,有學生,還有小店店主,他們有個共同點:全是兼職的。

  淘寶掌櫃“鬥鬥屋”是臺州的,兩個月前做起網路鐘點工。“我全職工作是外貿業務員,整天上網,最近都比較空。網路鐘點工這個工作我覺得有機會,就來試試了。”

  “mrytsr”的店舖則是家“一元店”,他提供的所有服務價格都是一元。與其他網路鐘點工的服務相比,他提供的服務全跟電腦相關,如路由器設置、gif動畫壓縮、照片修飾、筆記型電腦購買建議等,有13項。

  記者聯繫上“mrytsr”。他姓唐,是浙江林學院電子資訊專業大三的學生。説起自己開店的原因,“mrytsr”説,快畢業了,主要是為積累經驗,以後找工作也好,創業也好,都會有幫助。

  但網路鐘點工的生意似乎並不好。

  “鬥鬥屋”在同行中的生意算是不錯的了,但兩個月下來,也就20幾筆交易記錄,成交金額僅兩三百元。大多數掌櫃,幾個月時間只有十幾筆甚至一兩筆交易記錄。

  八成網友表示不會雇人收菜

  記者在早報e家群裏做了一個小範圍調查,大約八成網友表示,不會選擇網路鐘點工幫忙收菜或者搶車位。

  網友“小蜜蜂”説,她也在玩QQ農場的遊戲,“主要是無聊,打發時間,沒時間收菜就不收嘛,沒必要雇人幫忙。”

  “小蜜蜂”的想法代表了大部分網友的意見。更有網友對“網路鐘點工”交易過程的安全性提出了質疑,畢竟這類交易,買家要將QQ號或者其他賬號的密碼告訴賣家,如果遇到非法賣家,Q幣等虛擬財産有可能失竊。

  虛擬交易難受法律保護

  浙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軼群表示,網友們的質疑不無道理。除了Q幣等虛擬財産存在失竊的可能性外,QQ裏面的好友等涉及個人隱私的東西也容易被洩露。這些都是類似交易中産生糾紛的原因。

  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慧認為,法律在面對一些新生現象時常常存在滯後性。網路在這十幾年間漸漸滲入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也發生一些法律尚未涉及領域的糾紛。網路鐘點工提供的服務基本是虛擬交易,交易中産生糾紛,不容易受到法律的保護。

  李慧建議,雙方應在交易前商議好服務細節,另外,保存好雙方的溝通記錄和交易證據,以便在發生糾紛後能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另外,有些賣家聲明“本服務不接受差評、中評,如拍下即視為同意本規定”,或者“任何服務最終解釋權歸賣家所有”。對於這種行為,李慧説,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作出具體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聲明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律師們表示,隨著新職業的發展,將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但與此同時,也會促使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法律,保證該職業的正常有序運作。(今日早報 張麗紅)

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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