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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第二次閃婚熱潮?閃婚族稱比婚前同居高尚

時間:2008-04-16 13:12   來源:廣州日報

  “我們結婚吧!因為我們認識都快一個月了。”閃婚,顧名思義就是認識不久便閃電般結婚,“日久生情”早已淪為陳詞濫調。根據大洋網的調查,超過6成的網友都表示身邊有認識6個月以內就結婚的閃婚族;廣州有律師也稱經手的離婚案件至少4成都是閃婚的夫妻;有徵婚網站統計顯示,通過網路走向婚姻的會員,超過三分之一都屬於幾個月之內的閃婚。

  對於70後的大齡青年來説,閃婚可以抓住青春的尾巴,那麼對80後來説,是否意味著玩世不恭呢?閃婚族為何如此迫不及待,閃電結婚是否也意味著閃電離婚呢?

  認識月余未見家長即閃婚

  畢業于暨南大學的張志剛(化名)是一個帥氣的東北小夥,畢業後考上了國家直屬系統的公務員,福利優越,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父母都在廣東佛山做陶瓷生意,家境非常富裕,畢業2年不到就已經擁有了2套住房和一輛十多萬的小轎車。在大學同窗的眼裏,張志剛是一個“英俊而多金的才子”。不過,這幾天朋友們大跌眼鏡,張志剛和一個僅僅見過一面的女孩“閃婚”了。小張還常引用美國電影《西雅圖不眠夜》男主角的臺詞向朋友炫耀,説“第一眼看到她,我就有種回到家的感覺。”

  原來小張一個月前去香港旅遊的時候認識這個女孩子的,當時兩人住在同一家旅館,兩人聊天發現都是東北人,隨後就産生好感繼續交往。等到他們上星期領取結婚證的時候,竟然連雙方父母都沒見過。小張説本來想給父母一個驚喜,但麻煩也正是來自這裡。

  小張父母見了“兒媳婦”之後竟然認為女孩子八字和面相很“剋夫”,隨後堅決反對,還表示願意托關係去民政部門“登出”結婚證。小張的母親甚至還為此以“絕食”威脅,並每天給小張手機發一條資訊勸告其“懸崖勒馬”。

  小張的朋友則分為兩派,有的人認為小張閃婚太魯莽,這樣的婚姻肯定不會幸福,雙方才相處一個月未必真正了解對方。也有朋友認為,可以先結婚再談戀愛,婚姻代表責任,結了婚小張會真正成熟起來。小張很堅決地告訴父母,既然都已經結了婚是不會隨便去“登出”結婚證的。由於和父母無法相處,小兩口上周從家裏搬了出去租房子住,表示不願意住父母用錢買的房子,如果父母不回心轉意就不會來相見。

  調查:“一見鍾情”起決定性作用

  “能否結婚,其實第一面就能判斷了。”和一個月就閃婚的小張一樣,廣州的80後閃婚族不少人都認為“一見鍾情太重要了。”大洋網日前針對閃婚的一項調查顯示,62%的網友認為男女雙方的第一次見面對雙方最終能否結婚有決定性意義,僅有不到2成的網友表示不相信“一見鍾情。”大洋網調查還顯示,有超過6成的網友表示自己身邊就有閃婚族,這些閃婚族從雙方互相認識到結婚的時間都在半年以內,不少人甚至僅僅認識1個月左右就開始考慮結婚。

  國內最大徵婚網站世紀佳緣統計數據也顯示,通過該網站徵婚成功的會員,有超過三分之一都是在認識後6個月內選擇結婚的。世紀佳緣CEO “小龍女”龔海燕本人還通過該網站認識了男朋友,兩人見面之後2個月便閃電結婚,目前已經結婚四年,這件事在國內各大論壇上一時傳為美談。

  網路紅娘:閃婚成本低划算

  根據大洋網日前的調查,不少閃婚族都是通過網路方式認識的。網路紅娘“小龍女”龔海燕認為,網路徵婚最容易導致閃婚,因為在徵婚網站上可以通過“高級搜索”設定異性的年齡、學歷、收入、職業、地區、身高、婚史、是否有房有車、相貌評價等重要資訊,並且可以立即看到對方照片。龔海燕説,如果沒有網路,要了解對方這些資訊,需要幾個月或者更長時間。網路省去了以上時間,所以談戀愛的時間也變短了。

  世紀佳緣CEO、網路紅娘“小龍女”龔海燕認為,廣州這樣的大城市裏面,年輕人生活和工作的壓力都非常大,閃婚主要原因是出於節省成本考慮,如果把婚姻看作一種狀態,那麼達到這種狀態就必須付出成本,戀愛的時間越長,那麼付出的成本就越多,這包括時間成本、精力成本和金錢成本。“所以對於希望結婚的人來説,當然是談戀愛時間越短越划算。”

  律師:新婚姻法實施後閃婚增加

  廣州鴻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樟宜從事了將近10年的離婚訴訟,她説自己這幾年經手的離婚案件中,在閃婚之後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特別是2001年後,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閃婚的人多了,離婚也多了。”陳樟宜律師分析,2001年我國對婚姻法進行了重大修改。以前規定青年結婚之前必須要開具單位證明,離婚的時候同樣需要單位證明,而新婚姻法實施之後,單位證明在結婚和離婚的時候都不需要了。

  “結婚和離婚更容易了,那麼結婚和離婚的人自然也就多了。”另外一位專攻婚姻家庭法的周律師表示,曾經碰到一對來自越秀區的夫妻,二人于上世紀80年代末結婚,但是婚後一直口角不斷,夫妻已經多年不過性生活,但是又不好意思去單位開具證明離婚,所以一直拖到了2002年才找律師離婚。

  鴻鼎律師事務所的陳樟宜律師表示,在婚姻法修改之前,廣州很少有閃婚族,閃婚族是最近幾年才出現的事情。在接觸的一些離婚的年輕人當中,不少人僅僅把婚姻看成是朋友關係加上一個結婚證那麼簡單,所以結婚相對比較隨意,有的人認識才幾個月就結婚,最後只能通過打官司離婚。

  專家:對待閃婚應寬容

  閃婚族小張告訴記者,“閃婚其實比婚前同居高尚”,“要説玩世不恭,婚前同居才能算得上。”他説兩個人都肩負著婚姻的責任,在婚姻內互相了解,其實是很有意義的事情,因為都已經結了婚,沒有別的選擇,反而會導致兩個人互相發掘對方的優點。

  目前是繼福利分房之後的第二次閃婚熱潮。”廣州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苗興壯研究員認為,在上世紀90年代末福利分房政策取消之前,廣州也曾一度流行閃婚。當時的福利分房政策規定,必須是已婚職工才能夠分得住房,所以很多“談得差不多的”就索性領證,甚至還出現有年輕人臨時“拉郎配”的情況,當時大家都希望趕在福利分房政策取消之前領證分房。

  苗興壯研究員認為,對待閃婚應該寬容,閃婚的人未必不都看重物質條件,為了“套金龜”而閃婚,很大程度這和一個人的性格和生活態度相關。

  “女孩子閃婚應更謹慎!萬一離婚就嚴重貶值。”世紀佳緣CEO“小龍女”龔海燕認為,網站從來未出現未婚女子徵友困難的情況,離異的女性儘管也有機會同別人約會,但要尋找到合適的對象則比較困難。(譚德波)

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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