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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評:以法之名築牢信仰之基 捍衛英烈尊嚴

2020-04-03 11:20:00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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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你用生命捍衛我們,今天我們用法律保護你”。

  為了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在我國,201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宣示和凝聚了崇尚英雄、捍衛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價值共識,為捍衛英烈尊嚴和英烈精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沒有偉大的人物出現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憐的生物之群;有了偉大的人物,而不知擁護,愛戴,崇仰的國家,是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是一個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一個國家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具有鮮明的公共利益屬性。各國普遍從法律制度層面對英雄烈士進行保護,如俄羅斯頒布了《衛國烈士紀念法》《軍人地位法》《關於俄羅斯軍人榮譽日和紀念日》等,美國出臺了《美國軍人法》《老兵權益法》《退役軍人優先法》以及《全國追思時刻法案》《尊重美國陣亡英雄法案》等。

  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隨著實踐的發展,在捍衛英烈尊嚴、引領主流價值和弘揚英雄精神等保護英烈法律方面,我國進行了逐漸完善。除了英雄烈士保護法外,2017年3月15日,全國人大通過的《民法總則》第185條明確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行政法規層面,主要有《烈士褒揚條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部門規章層面,主要有《烈士公祭辦法》《烈士安葬辦法》《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從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強對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保護,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否則將受到依法懲處直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保護英烈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回應著現實挑戰,捍衛著英烈尊嚴和榮光,守護著英雄精神的“根”和“魂”。近年來,歷史虛無主義思潮興風作浪,有些人以“學術自由”“還原歷史”“探究細節”等為名,通過網路、書刊等醜化、詆毀、貶損、質疑英雄烈士,歪曲歷史特別是近現代歷史,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危害甚大。正所謂“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其實質就是通過虛無歷史、解構崇高,否定中國近現代史、消解主流價值,進而動搖中國共産黨的執政根基和否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英雄烈士保護法明確英雄不容褻瀆、先烈不容詆毀的價值導向,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紀念緬懷制度、紀念設施保護和管理制度、英雄烈士遺屬撫恤優待制度,以及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保護制度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制度等,牢牢築起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的防火牆。

  實踐中,行政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對歪曲歷史惡搞英雄的行為亮起紅燈、劃出紅線,依法治理造謠生事、“娛樂至死”等違法違規行為;網路平臺、社會組織等相關責任主體積極依法履責,擔當社會責任,打造保護和尊崇英烈的清朗社會空間和網路空間,共同推動全社會形成尊崇英雄的風氣和維護正確價值觀的自律自覺。

  崇尚英雄才會産生英雄,爭做英雄才能英雄輩出。每一個國家、每一個民族都需要英雄,需要尊崇和傳承英雄精神。此次我國新冠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中,廣大醫護工作者臨危受命、挺身而出、披荊斬棘,不計報酬、不論生死,與時間賽跑、與病魔較量,譜寫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讚歌。他們用實際行動證明著這是一個英雄輩出的時代,他們用實際行動激發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

[責任編輯: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