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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黨內法規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020-01-21 11:11:00
來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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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強調要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著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全方位推進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

  一、深入學習領會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科學思維

  習近平總書記堅持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從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出發,深刻把握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新階段新特徵新要求,明確提出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一重大命題,為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指明瞭前進方向。我們要深入領會和把握蘊含其中的科學思維,以正確的方法論推進各項任務落實。

  一是堅持系統思維,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放在黨和國家事業全局中、放在黨的長期執政中來謀劃和部署。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統攬偉大鬥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戰略高度,把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歷史使命、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勝利、實現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快補齊黨建方面的法規制度短板,力爭到建黨100週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增強依法執政本領,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加強和改善對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從黨的十九大確定的戰略目標和重大任務出發,更加注重發揮制度在管黨治黨、執政興國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作用,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進一步彰顯黨內法規制度在堅持黨的領導、推進黨的建設等各方面工作中的引領和保障功能。

  二是堅持實事求是,突出需求導向、效果導向,注重抓住制度建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努力,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先後制定和修訂了19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出臺了一批標誌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立起來了。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習近平總書記作出“我們總體上已進入有規可依的階段,目前的主要問題是有規不依、落實不力”的重要論斷,強調要處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見效的關係,把制度規範體系和執行體系這兩個體系凸顯出來。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唯物辯證法關於矛盾重點論和兩點論在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實踐中的具體運用,要求我們在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中既全面把握、又精準發力,既解決好制度“有沒有”的問題、更解決制度“能不能落地”的問題。這是在準確把握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發展規律和主要矛盾基礎上,對新時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的戰略部署和通盤謀劃,指明瞭當前和今後更長時期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總體思路、主攻方向和工作著力點。

  三是堅持改革創新,用改革的辦法來解決制度建設中的突出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從問題入手,有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難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著力攻克什麼問題,與時俱進推進制度創新。現在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還不能很好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和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制度供給側還存在一些結構性問題。從不同領域看,黨的領導方面制度總體上偏少、偏弱,黨的建設方面制度相對多一些、強一些,但黨建的各個領域進展快慢不一、品質參差不齊。從各個層級看,中央黨內法規比較健全、品質較高,但部門和地方的配套規定有的還存在照搬照轉、落不了地的問題。從各類規範看,實體性規範總體上比較多、比較全,但程式性規範還較為籠統,保障性規範還存在一些缺位。此外,制度的系統性整合性還有差距,有些法規疊床架屋、相互打架,容易造成制度效應“對衝”。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守正創新、開拓進取,突出系統整合、協同高效,該堅持的堅持,該改進的改進,該調整的調整,該完善的完善,使黨內法規制度跟上時代發展,適應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新任務。

  二、全面準確把握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任務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策部署,搞好黨內法規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做到“五個統籌推進”。

  一要統籌推進各位階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準則、條例等中央黨內法規為主幹,由各領域各層級黨內法規制度組成的有機統一整體。要以黨的根本大法為“綱”統領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始終尊崇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牢固樹立黨章是一切黨內法規源頭的鮮明導向,以對黨章規定的細化和落實定位黨內法規,以黨章為根本依據制定黨內法規,以黨章統率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要將制定準則、條例作為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主體工程,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修訂有關準則和條例,夯實和鞏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進一步完善對全黨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等的基本規定,實現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重要關係、重要工作的全覆蓋。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相應配套法規,及時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添磚加瓦”,形成以準則、條例為龍頭,以配套性的規定、辦法、規則、細則為細化補充的制度群,為黨的各方面具體工作提供規範和保障,增強黨內法規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統籌推進各領域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中央明確提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以“1+4”為基本框架,在黨章之下,黨的組織法規、領導法規、自身建設法規和監督保障法規四大板塊制度創新要銜接呼應、互聯互動,實現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整體推進。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準,放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首要位置,突出黨的領導制度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統領地位,強調要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要著力建立健全堅持和加強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制度規範和工作機制,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健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各項制度,健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準制度,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還把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作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專門作出重大制度安排,確立了其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支撐地位。要著力加強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制度建設,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完善權力配置和運作制約機制,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不斷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

  三要統籌推進各層面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我們黨實行統分結合、以上率下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黨中央針對全黨全國重大問題制定中央黨內法規,中央紀委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和省級黨委在其職責範圍內制定各自黨內法規。要堅持上下貫通、一體推進,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要求認真履行黨內法規制定職責,防止因立規缺位影響職責履行,特別是防止因配套法規制定不及時不到位影響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中央黨內法規著重規範“面”上重大問題,凡涉及全黨重大事項皆由中央黨內法規作出規定,凡涉及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事項只能由中央黨內法規作出規定。要著眼于解決管黨治黨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全局性的重大問題,進一步發揮中央黨內法規創設制度、定明方向的重要作用,帶動整個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健全完善。中央紀委以及黨中央工作機關制定的黨內法規著重規範“條”上重要問題,上承中央、下啟地方,面向全黨、普遍適用,要立足更好履行本領域黨的工作職責,及時制定出臺相關制度,為加強和規範黨的各方面工作提供重要遵循。省級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著重規範“塊”上重要問題,要以上位黨內法規為依據,因地制宜建章立制,出臺更多面向基層一線的黨內法規制度,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本地區落地生根。有關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委也要按照黨中央要求,結合實際探索制定相關黨內法規,把堅持和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要求,更好地落實在本系統各項工作中。

  四要統籌推進各類型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有效的制度體系,突出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針對黨內法規制度總體上還不夠健全、完備性不足,制度設計重實體輕程式,有的制度價值取向不夠清晰、制度安排不夠科學等問題,要進一步加強謀劃、突出重點,抓緊建成內容科學、程式嚴密、配套完備、運作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要堅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銜接,堅持和鞏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起頂層決定性、全域覆蓋性、全局指導性作用的重大制度,創新和完善覆蓋各領域各方面的主要制度和具體制度。要注重黨組織上下級制度規定之間的銜接一致,提高配套法規制定的精準性、有效性,堅決防止和克服脫離實際、層層加碼、變形走樣等問題,使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更加科學、更富有成效。要堅持于規周延、於事有效、務實管用、簡便易行,注重實體性規範和程式性、保障性規範的結合和配套,既明確怎麼辦,又明確違反制度規定怎麼處理,確保制度針對性、操作性、指導性強。

  五要統籌推進各環節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健全和完善制定、備案、執行、評估、清理等於一體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鏈條,環環相扣、同向發力,有條不紊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重視做好前瞻規劃,按照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確定的制度建設任務和舉措,科學謀劃安排,加強調研論證,進一步明確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任務,增強工作的科學性、預見性、主動性、創新性。全面強化備案審查,堅持把政治標準作為備案審查的首要標準,嚴格落實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究的原則,切實維護黨內法規和黨的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探索開展實施評估,對黨內法規執行情況、實施效果等進行跟蹤調查和分析評價,著力發現和解決黨內法規實施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得到更好遵守和執行。及時抓好法規制度清理,綜合運用集中清理、專項清理、即時清理等多種清理方式,持續推動法規制度“健身瘦身”,不斷增強法規制度的生機活力。

  三、始終牢牢把準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正確方向

  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以高度的思想自覺和政治自覺,把保持定力和改革創新統一起來,把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統一起來,切實把握住改什麼、怎麼改的根本尺度,決不能在政治性、方向性問題上有任何偏差、搞任何含糊。

  一要牢牢把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這一根本政治原則。“兩個維護”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寶貴經驗,是全黨在革命性鍛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最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鮮明指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第一個就是“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的科學理論,保持政治穩定,確保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的顯著優勢”。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牢牢把握中國共産黨領導這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把握這一最本質特徵和最大優勢最根本的就是要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夯實“兩個維護”的黨內法規制度保障作為根本政治要求和首要政治任務,聚焦增強“兩個維護”的自覺、把握“兩個維護”的要求、完善“兩個維護”的制度、堅定“兩個維護”的行動、保證“兩個維護”的效果作出明確規定和要求,確保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牢牢把握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這一功能定位。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自覺放到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來謀劃、來部署、來推進,做到一切服從大局、一切服務大局。要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緊扣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及時把比較成熟、普遍適用的經驗做法提煉為制度規定、轉化為制度安排,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黨內法規制度保障。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從13個方面系統概括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對黨和國家各方面事業作出重要制度安排,既闡明瞭必須牢牢堅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則,又部署了推進制度建設的重大任務和舉措。要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科學謀劃、精心組織,遠近結合、整體推進,抓緊就急需的、必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進行研究和部署,確保取得扎紮實實的成效。

  三要牢牢把握提高黨內法規制定品質這一關鍵要害。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總體上已進入有規可依的階段,立規工作的主要矛盾已從解決無規可依的數量問題轉向實現良規善治的品質問題。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把提高黨內法規制定品質作為重中之重,以高品質立規來構建體系、推動實施、保障善治。要堅持問題導向,清醒認識黨面臨的“四大考驗”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四種危險”的尖銳性和嚴峻性,聚焦弱化黨的領導、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及時堵塞制度漏洞,充分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要堅決防止制度建設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建章立制上閉門造車、弄虛作假,搞中看不中用的制度“形象工程”,擺設“制度花瓶”裝點門面。要堅持科學立規、民主立規,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把制度供求兩方面情況摸清楚,把制度安排的利弊得失論證好,把制度變革的動力和阻力對比情況研究透,實事求是、務求實效,確保每項黨內法規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四要牢牢把握制定和實施一體推進這一基本要求。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束之高閣會造成制度浪費,形同虛設會損害制度權威,一定要把制度的剛性立起來。搞好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堅持制定和實施一體推進,統籌制度改革與制度運作,保證改革成果落地見效,使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要加大黨內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力度,推動廣大黨員、幹部自覺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切實履行好執規責任,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制度執行,對違反和破壞黨內法規制度的各種行為決不能見怪不怪、熟視無睹。要通過監督檢查、問責追責倒逼法規制度的執行落實,對有規不依、執規不嚴的必須嚴肅查處,真正讓鐵規發力、禁令生威,把制度威力充分釋放出來。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