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6日電(記者葉昊鳴)記者26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準,人社部、財政部近日共同印發了《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適當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逐步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據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功能。近年來各地逐步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取得重要成效。在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平穩運作前提下,適度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逐步提升失業保障水準,切實保障好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這位負責人強調,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應以《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為依據,兼顧失業保險“保生活”和“促就業”兩項基本功能,在確保基金運作安全前提下,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分步實施,循序漸進。
這位負責人要求,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對各項保障措施作出週密安排,結合本地實際,提出調整方案,並上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保險金標準。
[責任編輯:郭碧娟]